Re: [新聞]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保險

34240

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1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714178.A.FE5.html
hijuu08231樓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 05/16 23:19
hijuu08232樓+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 05/16 23:19
沒錯啊 一堆人在自嗨啥 我選3+4是政府讓我選的 故意啥小?
Granderson3樓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 05/16 23:22
先看清楚 之前陪同隔離不賠是沒接觸確診 跟本沒法跟他凹好嗎?現在是密切接觸有什麼 問題?
Granderson4樓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 05/16 23:23
hijuu08235樓應該是有得吵了~~ 05/16 23:24
那就來看看吧
Maninck6樓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 05/16 23:25
wulowgunself7樓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 05/16 23:26
wulowgunself8樓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 05/16 23:26
wulowgunself9樓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 05/16 23:26
wulowgunself10樓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 05/16 23:26
一樓說的很清楚 而且也不是保險公司想凹就凹 金管會明天一定會再來說明
yoyo041811樓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 05/16 23:27
Maninck12樓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 05/16 23:28
wulowgunself13樓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 05/16 23:28
wulowgunself14樓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 05/16 23:28
wulowgunself15樓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05/16 23:29
Granderson16樓到現在還以為能跟保險公司講道理是不是太天真 05/16 23:30
故意被隔離是用不正當手段讓自己被隔離 我跟我家人接觸是故意的嗎?政府的政策難道 是不正當?算啦不用爭了 明天 就會有解釋了
wulowgunself17樓啊..好像是款,看太快ㄌ 05/16 23:31
Maninck18樓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 05/16 23:31
gyaoqwas19樓麥當勞是不是啊 05/16 23:31
Maninck20樓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 05/16 23:32
justin112821樓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05/16 23:41
Granderson22樓本來就沒要爭 你說的都對 是要表達保險公司會無視 05/16 23:44
wulowgunself23樓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 05/16 23:45
wulowgunself24樓擇的啊不是嗎 05/16 23:45
wulowgunself25樓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 05/16 23:46
wulowgunself26樓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 05/16 23:47
set85206427樓「確診者填寫」 05/16 23:48
poi9630028樓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 05/17 00:14
poi9630029樓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05/17 00:15
沒錯 提到重點
zw022530樓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 05/17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