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一直以來是新光人壽的忠實客戶,且花費大量金錢在保險上,
我爸相信新光人壽的保險業務員,能協助他幫忙理財小孩的保險,
確實一開始的保單內容能感受到業務員的用心。
但是漸漸走樣,後來的業務員不再是針對保險,
開始推銷投資型保單,且未確實告訴投資型保單的報酬率。
甚至利用我爸的信任,代簽受保人(我)欄位,
且未告知我爸代簽的保單不具效力、讓我爸依舊繳交保費。
我爸繳交的保費,他跟我說每年高達10幾萬,而我從大學開始助學貸款。
本來我也不過問我爸的保單狀況,
近期我為了確認保單內容,聯繫我的服務人員(王小姐)要求查看保單內容,
卻被對方以受保人沒有權利拒絕,
最後我只能申訴要求取消業務人員 (不想再有代簽問題,當時就有感覺有問題)。
卻收到大誠服務處的何處長,表示公司規定無法取消業務人員,
我反駁不能取消,那我會去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何處長表示那我就去試試看吧。
最後的申訴結果只能更換業務,不能取消。
在上述申訴期間,我自己臨櫃去申請保單副本,
發現確實有代簽的情形,父母總共幫我投保 11 張保單,有 5 張代簽名。
申請時也被貴司的櫃檯人員刁難,
告知受保人沒有權力申請保單副本,直到我說要打申訴電話,才讓我申請。
(後來發現這位櫃台小姐, 算很好心...不然根本拿不到證據,
後面還有幾位好心人幫忙, 才能順利拿到完整的文件)
得知代簽情形後,也有告知貴司的客訴窗口,表明為何要取消業務人員。
但是在此申訴期間,業務就慫恿我爸主動取消保單,來滅證...我爸還真的同意。
同時另一位業務(歐小姐,跟王小姐一起賣保單)也主動聯繫我媽,
表示自己單身未婚,沒有小孩,又有重病的父親,邊說邊哭,希望能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發現代簽名後,先跟新光的客訴單位申訴,但我的感覺客訴單位是幫保險業務脫罪,
不是幫我忙。申訴期間都是我主動去電詢問進度,沒有收到窗口、業務人員主動聯繫我。
最後我發現保單被解約後,就直接跟金管會申訴了。
從去年11月到現在,還在跟評議中心/金管會申訴中,過程非常緩慢。
目前遇到的困難點有
1. 父親非常挺業務 (可能有點失智)
2. 保險公司在評議過程中,表示
a. 受保人沒有資格,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給要保人。
b. 我必須舉證非親自簽名,評議中心/金管會都沒辦法鑑定筆跡。
3. 想報警鑑定筆跡,卻擔心父母也有偽造文書的風險
因為第二點,後續只能報警這一條路了吧?
如果後續順利,再回饋心得給鄉民
至於評議中心的過程,有機會再分享
整個申訴過程中,跟保險公司、評議中心、金管會的談話,其實有很多值得分享的。
如果後面有人遭遇相同的境遇,也可以私信聊聊,希望能幫上一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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