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第11集,我其實蠻欣慰的,
特別是第十集的時候有探討對於身心障礙人士的身體、
心理需求應該怎麼處理的問題,
我覺得有這樣的討論非常棒。
因為其實每一次我在看粉紅泡泡片段的時候
都會忍不住有些擔心,當然這樣的擔心或許
正也是我自己的刻板印象還有歧視的展現,
但不免想到英禑在前面幾集曾經說過
「自閉症人士沒有辦法分辨真實和謊言,
對於自閉症人士來說,這件事很困難。」
換句話說就是對於身心障礙人士來說,
很難做到「社會化」這件事。
不論是英禑的案例(無法理解)
或是慧英的案例(智力不足以和成年人相通),
當他們面對自己的情感或生理需求時該怎麼處理呢?
也因此我覺得春日暖陽崔秀妍的感情戲
非常非常非常重要,或許會生氣
為什麼要讓我們崔律遇到壞男人,
但正是有崔律的例子,
才能對比出身心障礙人士在面對社會時的困境。
崔律與毛毛老闆的相親不順利,
即使尷尬、詭異,但是崔律仍然有辦法編出一個謊言
逃離那個場景。後來在夜店遇到渣男(姑且不論
禹律吃不吃油膩渣男這套),但是當面對渣男的時候,
崔律有辦法當機立斷處理這件事,
而身心障礙者可能在一開始就更容易相信對方,
也很難去處理這樣的困境。
而繞回慧英跟程日的案件,或許慧英是真的愛程日,
但對於慧英來說真的能理解「性關係」是什麼嗎?
這件事要判斷真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因為性自主權與行為能力是否掛鉤、如何認定,
都很難直接去界定出一個明確的線。
(推薦大家看一本我國小還是國中時很紅、
我也是那時候讀過的書《五歲時,我殺了自己》
其中對於「孩童性自主權」就有一些著墨,
當然這本書太大程度地放大問題,
但我覺得還是可以一看~)
再來我其實覺得英禑對慧英說的話讓我有點出戲XD
的確27歲了應該要為自己做決定,
但問題是慧英很明顯是受監護宣告(韓國民法第9條)
或是輔助宣告(韓國民法第12條)的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真的很難做出什麼改變。
當然更可能是單指面對審判這件事吧,
至少希望慧英可以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最後爸爸跟太律還有權律的戲我真的瘋狂跳過欸XD
不喜歡!!!!吼,好討厭權律一定要做一些什麼的感覺,
就完全能理解為什麼是權謀深算耶!
或可能只是因為我還小、不知社會險惡嗎?
我會更傾向於檯面上、公開的、體制內的解決辦法,
而不是像權一樣,去找一堆小手段
(今天看到ig有人在權律還是崔律的貼文回覆權律
「hi, mr. Annoying but handsome」我整個笑翻)
其實我能夠理解權律的痛苦,
但真的不能理解這樣轉為小手段的方式
還有以為自己能去威脅太守美,別鬧了好不好
如果太可以擋這麼多年,還會怕你嗎?
又不是有親子鑑定報告,當然輿論也非常重要
(更何況韓國這麼保守,可想而知法界更加保守),
但我還是覺得很好笑。
還有爸爸跟太律我也是不能接受,當然爸爸也是有情勒,
但太作為權力高者,我不覺得會有被威脅,身體是自己的,
她應該要、也應該可以為自己做決定。
26年後出現,可以罵當初不戴套,
不可以亂指責父親的努力耶。
大概是這樣~很喜歡這部劇帶出的很多社會問題、縮影,
雖然還是有點太夢幻(而且我其實一直覺得
濬浩看起來呆呆的XD)可是真的很棒很喜歡~
——————新增——————
關於身心障礙人士的社會化,其實太律跟爸爸的做法
也是一個對比,這部戲裡出現的身心障礙人士
都是有家底的(慧英的媽媽還拿birkin XD)
所以對他們來說,可能「照顧小孩一輩子」不是難事,
甚至是使命,也造成他們會希望自己小孩
一直在自己的掌控下。
對社會化不完全的人(不論是孩童或是身心障礙人士)
待在習慣的環境、得到照顧也不是壞事,
可是終歸他們還是有自己的人生,
不可能一輩子活在父母的照拂下,
所以可能適當地讓他們接觸社會,
漸漸建立與大眾相同的社會適應能力,才是更好的。
太律的說法其實就是希望讓英瑀「活在溫室裡」,
所有環境都經過精心準備跟安排,
但明明英禑已經在學習跨出舒適圈了
(而且也適應得沒有不好)
這樣的做法實在除了自私沒什麼話好說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74.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Drama/M.1659633968.A.FFF.htmlzengda1樓推這篇的看法,但對於原po出戲的那段英禑對慧英說27歲要自 08/05 01:59
→ zengda2樓己決定的部分,我認為很重要。雖然無法知道身心障礙者甚至 08/05 01:59
→ zengda3樓兒童的自主權究竟能到哪裡,但他們是有自主權的,而這集也 08/05 01:59
→ zengda4樓是在討論這件事,所以出庭作證的精神科醫師與英禑認為應該 08/05 01:59
→ zengda5樓得自己做決定,都是需要被考量的! 08/05 01:59
的確身心障礙者與兒童有一部分自主權
(如同部分行為能力人,不過韓國於這塊跟台灣
似乎不一樣,好像沒有關於部分行為能力人的規定。)
而且慧英也應該學會跟媽媽指出自己的想法跟心態,
但我主要想說的還是法律關係上的改變,
可能在慧英的情況下,除了母女間情感交流的轉變,
法律關係上很難有所轉變~
[1;31m→
08/05 0
→ 本人6樓跟著Netflix追嗚嗚 08/05 02:00
yutan08027樓禑 08/05 03:10
→ transiency8樓五歲時我殺死自己雙方都是差不多年紀的未成年,以台灣 08/05 09:15
→ transiency9樓來說適用青梅竹馬條款無罪。片中案件,被告是累犯多次 08/05 09:15
→ transiency10樓專挑弱勢行騙(身體感情與財務),原告是因智能不足受 08/05 09:15
→ transiency11樓監護者,明顯是非對等權力關係的性關係。當然其實就算 08/05 09:15
→ transiency12樓雙方都智能達標,還是很多盲目愛當事人會被愛情騙子耍 08/05 09:15
→ transiency13樓得團團轉。 08/05 09:15
→ transiency14樓但愛情騙子的受害者不想告的話,愛情騙子也能全身而退 08/05 09:18
→ transiency15樓。甚至就算告了,也會因為舉證困難而無罪。某方面來說 08/05 09:18
→ transiency16樓,這件能成案,就在愛情騙子選了弱勢下手,要換作對一 08/05 09:18
→ transiency17樓般人下手就無罪了。 08/05 09:18
→ transiency18樓至於春日暖陽……想在夜店找男友也是挺大膽的啦。不是 08/05 09:22
→ transiency19樓一開始還不信任在夜店找對象嗎?對方女友都來約會場所 08/05 09:22
→ transiency20樓開嗆才發現被耍也無法顯示她多聰明。(當然很多智商沒 08/05 09:22
→ transiency21樓問題的還是能被哄騙摸頭過去)但我是私心真希望有個達 08/05 09:23
→ transiency22樓標的男人配春日暖陽…… 08/05 09:23
→ transiency23樓對方前女友 08/05 09:24
→ transiency24樓我還是尊重片中原告當事人不想要愛人被關的心情與立場 08/05 09:31
→ transiency25樓(她算被誘姦嗎?或許,但沒上法院的誘姦我相信超多, 08/05 09:31
→ transiency26樓而且當事人都智力正常,但愛情盲)。所以,我情感上還 08/05 09:31
→ transiency27樓是很滿意被告被判刑的,但原因不是因為有沒有人想告他 08/05 09:31
→ transiency28樓,而是他屢次找特定對象詐財這點其心可議。當然單就其 08/05 09:31
→ transiency29樓心可議不足以成罪,所以我說是情感上……情感上,我希 08/05 09:31
→ transiency30樓望那些不能要騙就騙滿一輩子的人都有罪(笑)。 08/05 09:31
《五歲時》的確是可以無罪沒錯,但我提出這本書主要是想討論「性自主權」
的問題~到底要幾歲或是經過甚麼程度的教育、社會化才能夠被認定有「性自主權」呢?
在慧英的例子來看,她只有13歲的智商,但活了27年,有沒有可能還是能夠判斷,
或者是正是因為她的心智與實際年齡的差異導致她更需要被保護?
不過這個案子如果是對一般人下手,還是可以告性侵害吧><關係內的性行為
也有可能構成性侵害~
我覺得現代社會去夜店不一定代表不會是「好男友」XD
方法的確不傳統,但不一定代表就是過於大膽的決定~而且我覺得她去夜店不是為了
找男友,只是為了抒發自己相親的不順心XD
我自己是覺得他們認識也沒幾天,而男方看起來也是有備而來,會被騙很正常啦XD
至少她一在對方前女友出現的時候就看清楚了XD
我也希望可以有好男人配上她!不過也是這段結束之後才恍然大悟,可能就是想要
展現身心障礙者跟非身心障礙者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