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HYBE也可能面臨刑罰!公開閔熙珍與巫女對話

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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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也可能面臨刑罰!律師見解:”公開閔熙珍與巫女的對話可能違反通訊秘密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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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days
ADOR代表閔熙珍與「HYBE」展開的內鬥中,律師表示「HYBE」可能面臨刑罰。

在這場風波中,HYBE為了爭取輿論支持,公開了對閔熙珍不利的資料。

其中之一是閔熙珍與知人(巫女)的KakaoTalk對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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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事,法務法人正宰的代表律師盧政溫(音譯)表示:「閔熙珍代表從未同意
HYBE使用(公開)她的私人KakaoTalk資料,HYBE沒有權限(自行公開這些資料)」,
獲取閔熙珍代表的KakaoTalk對話內容後公開報導,可能被視為對代表取締役(閔熙珍代
表)獨立經營的重大侵害行為」。

他續稱:「這涉及私下監察、民間監察等問題,而根據憲法,我們享有『通訊自由』。

通訊自由和私生活自由是憲法上最重要的價值之一。

HYBE將KakaoTalk對話內容泄露給媒體報導,是嚴重的非法行為和契約上的侵害。

根據臨時處分判決文的證據來判斷,反而只能看作是HYBE違反了合約。」

其他法律界人士也表示:「HYBE在未經閔代表同意的情況下,
將閔代表與巫女的私人KakaoTalk對話內容公開給媒體,
可能構成通訊秘密保護法第3條和情報通信網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等
相關法律第49條的違反,存在被刑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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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申請法院裁定「禁止HYBE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法院同意此申請,從而使閔熙珍避免了被解除ADOR代表職務的命運。

對於這一判決,律師盧政溫(音譯)表示:「法院認為證明不存在
(的事實)非常困難,且根據股東間的協議,除非有特別理由,
HYBE必須保障(閔熙珍代表的)任期。

法院認定HYBE必須證明(閔熙珍代表)背信的理由,並將舉證責任轉移到HYBE身上。

這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判決,因為要證明不存在的事實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對於法院在判決中提到「即使閔熙珍代表的行為可能構成對HYBE的背叛行為」,
盧律師解釋:「”背叛行為”並不是法律術語。

背叛行為指的是是否存在違反信任關係的行為。

法院並未認定閔熙珍代表是背叛者,也沒有認定閔熙珍代表有任何背信行為的跡象或行為

法院只是認為根本沒有必要判斷是否構成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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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所主張的「營業秘密洩漏」問題,法院認為HYBE提交的KakaoTalk內容等並不構成營
業秘密。

法院甚至未對非法收集的證據進行評估,直接認定這些內容沒有營業秘密的價值。

對於HYBE來說,這無疑是非常令人沮喪的。

另一方面,對於閔代表一方的主張,律師盧政溫表示:
「對於閔代表向HYBE提出的NewJeans遭受差別待遇、所屬歌手專輯被排擠等問題,
法院認為部分主張有一定的根據,認定這些問題引發了信任關係的破壞。」

https://www.kpopdays.com/?p=98096

心得評論:

1.有罪~~
2.這種情況總得有人負責
3.HYBE為何這麼做?
4.這對股東來說並不好,只是一無所獲。
5.HYBE的形象都變得可笑了。
5.我希望HYBE內部有人對這種情況負責。
6.房時赫感到憤怒...
7.難道HYBE就不能得到應有的調查和懲罰嗎?
8.這是一個如此令人震驚的事件
9.只有不懂娛樂的人才能當上高層kkk
10.什麼樣的公司會進行這樣的審查,真是令人震驚。
11.小心一點! !
12.雙方都一樣,我還是中立
13.我擔心當我所屬的偶像獨立時,這種事會不會變得更糟。
14.房時赫沒有提交請願書嗎?
15.HYBE到底從這種情況中得到了什麼?
16.HYBE的高層都應該被判入獄kkk
17.閔熙珍以壓倒性優勢獲勝,無論是理性上還是感性上kkk
18.說是大公司,但做事卻像黑幫...
19.確實很有趣kkk
20.儘管HYBE犯下了可能被判入獄的嚴重罪行,但閔熙珍並沒有提出申訴,
而是要求和解,而HYBE沒有回應。
https://theqoo.net/square/32698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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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ame1樓一開始就覺得妨礙秘密怎麼現在才報 06/10 00:09
jason02012樓想必閔一定有取得房的同意,才把踩下別 06/10 00:15
jason02013樓團的訊息公開吧 06/10 00:15
maggie7774樓那閔記者會上公開的KKT對話內容呢? 06/10 00:17
minnnnt5樓雙方都公開了應該不會只罰他吧 06/10 00:21
minnnnt6樓如果是的話 再度刷新我對韓國法律的認識 06/10 00:21
minnnnt7樓 06/10 00:21
bighdogs8樓閔大人不是也公開她跟別人的對話嗎~一 06/10 00:27
bighdogs9樓視同人不要偏袒哦! 06/10 00:27
peggy041010樓閔是對或中的當事人 哪來的妨礙秘密 06/10 00:30
peggy041011樓*對話 06/10 00:30
peggy041012樓這跟台韓有啥關係 台灣法律也一樣 去 06/10 00:32
peggy041013樓查一下好嗎 06/10 00:32
jason020114樓喔對 閔是當事人 想公佈就可以公佈 06/10 00:32
Carters110915樓房是當事人嗎? 06/10 00:35
bighdogs16樓房有同意對話漏出嗎?照Hybe的說法他們 06/10 00:37
bighdogs17樓也認為巫女得到不正當洩漏的公司資訊啊 06/10 00:37
bighdogs18樓,這不算關係人? 06/10 00:37
peggy041019樓HYBE公開的kkt對話 有哪個 房或其他HY 06/10 00:37
peggy041020樓BE C開頭的是當事人? 06/10 00:37
yougottt21樓就閔之前是公佈自己的簡訊所以沒事 hybe 06/10 00:38
yougottt22樓那是公佈"別人"的隱私 所以犯法 06/10 00:38
peggy041023樓閔就是當事人了 考慮房幹嘛 06/10 00:38
maggie77724樓閔公佈自己簡訊但也包含公佈對方的, 06/10 00:39
maggie77725樓有得到對方同意嗎?我認真問 06/10 00:39
peggy041026樓 06/10 00:40
peggy041027樓.. 06/10 00:40
maggie77728樓閔沒有把房的簡訊碼掉 06/10 00:40
peggy041029樓不用碼啊.. 閔就是該對話的當事人 本 06/10 00:40
peggy041030樓來就不構成妨礙秘密 06/1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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