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體育朝鮮
新聞連結: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076/0004197504
記者姓名:白智恩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HYBE:"我沒有說過會給閔熙珍錢,讓她出去。不要再說謊了,回到本職工作吧"
HYBE全面反駁了前ADOR代表兼公司內部理事閔熙珍的採訪內容。
HYBE 26日表示:"HYBE從未向閔熙珍理事提議'給你錢,你收下後再出去'。 監查是以明確的
內外部舉報為基礎進行的,警方也在進行調查。
閔理事比其他廠牌都充分保障了製作和經營的全部權利,在賣出選擇權、年薪待遇活動支援
等方面享受了比其他廠牌更大的優惠和支援。"
他接著說:"海外PR代理公司散布誹謗資料的主張也不屬實,日本國內的唱片銷售量也混用了
出貨量和銷售量標準,巧妙地歪曲了事實。
雖然日本唱片協會頒發了黃金認證(10萬張),但黃金是以"出貨量"為標準選定的。NewJeans
粉絲見面會和專輯製作中斷是因為閔理事的業務怠慢和決策延遲。"
此前,閔理事曾表示:"HYBE說會給你錢,讓我出去,但因為目的不是錢,所以拒絕了。事件
的本質是對子公司社長明目張膽地違背母公司心意的公開處決","NewJeans是用我的頭腦和
內心生下的孩子。因為HYBE妨礙工作,粉絲見面會被迫取消,專輯製作被迫中斷",要求重
新擔任ADOR代表一職。
下面是HYBE的全文。
9月26日《中央日報》報道的閔熙珍理事採訪報道中有很多不屬實的內容,特此通知如下。
■ HYBE從未提出過"給你錢,你收下後再出去"的談判方案。
首先,HYBE從未向閔熙珍理事提出過"我會給你錢,收到後再出去"的協商條件。
在媒體採訪中提出這種荒唐的虛假主張,對於本公司來說只是荒唐的事情。
■ 監查是以明確的內部和外部舉報為基礎進行的,警察調查也在進行中的重大事件。
閔理事主張監查是"偶發性感情"、"以虛假事實為基礎非法"的,但監查並不是偶然進行的。
隨著內外舉報的不斷,我們著手展開了調查。
監查結果顯示,閔理事與副代表長期探索攻擊公司的方法,並確認了"在HYBE中誰也不能惹
我們"、"最終脫離HYBE"、"媽媽們只要積極利用沒有與HYBE簽訂合約就可以"等不良意圖和
投資者見面的情況。另外,閔理事本人至今還沒有接受公司的監查。該事件是警方正在進行
調查的嚴重事件。
■ 閔理事的製作和經營全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違反了對"閔熙珍標籤"的獨立性保障約定的主張也不屬實。閔理事在擔任代表時期,比其他
任何廠牌都得到了製作和經營的全權保障。不受一切幹涉,在出售選擇權、年薪、待遇、活
動支援、促銷活動等方面享受了比其他任何廠牌更大的優惠和支持。
■ 專欄作家也證實了海外PR代理公司散布誹謗資料的主張是虛假的。
海外PR代理公司散布誹謗資料的主張也不屬實。 該公司回復稱"從未發布過有關閔理事的資
料,如果提出這種主張,那是謊言"("At no point did any agency affiliated with HYB
E provide any slanderous or untrue information about Min, to suggest otherwise w
ould be alie")。
另外,Billboard專欄作家傑夫本傑明也回復說:"從未說過從閔理事那裡收到了充滿誹謗的
資料。"
■ 關於日本國內唱片銷量,混用出貨量和銷售量標準,巧妙地歪曲事實。
對於日本國內的唱片銷售量,也巧妙地歪曲了事實。"僅在日本就銷售了102萬張"的報道內
容過於歪曲事實,因此用當時公開的Oricon排行榜數據說明了銷量。相關報道出來的第二天
,日本唱片協會認證了黃金(10萬張)的事實被傳開,但黃金是以"出貨量"為標準選定的。
■ 粉絲見面會和專輯製作中斷不是因為HYBE的業務妨礙,而是因為閔理事的業務怠慢和決
策延遲。
為韓國粉絲舉行的粉絲見面會和專輯製作中斷並不是因為閔理事代表解任和副代表的業務排
除。
ADOR曾考慮將首爾世界杯體育場作爲韓國粉絲見面會的場所,但因草坪問題被拒絕租館。新
領導力為了對此制定對策和新專輯等討論,收集了實務意見,數次向閔理事要求開會,並通
過電子郵件等進行了交流,但是閔理事推遲回答或突然請長假等方法造成了影響。由於閔理
事的業務怠慢和決策延遲,很多事情都處於中斷狀態。
■ 理事會的案件不是協商對象,也沒有事前通知義務,但是在召開3天前明確告知了。
閔理事說代表理事的解僱案不是協商好的案件,但這也是荒唐的主張。董事會的議案不屬於
協商對象,也沒有事先通知的義務。盡管如此,ADOR 理事會在召開3天前向閔理事明確告知
了案件。
雖然對於解僱理由表示"沒有可以接受的明確理由",但是理事會除了信賴關系破裂外,還說
明了"將製作和代表理事業務分離在政策上比較合適"等。這被明確地記錄了下來。
閔理事通過採訪傳播虛假事實,就暴露出了作為經營者的嚴重不合格理由。希望大家回到本
職工作,為藝人和粉絲們全力以赴。
心得或評論(選填):
非本人同意,請勿轉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