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大紀元
新聞連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11/26/n14378813.htm記者姓名:曾薇心
(若有則必須貼出)新聞全文:
前ADOR代表理事閔熙珍的律師團26日宣布,閔熙珍25日以涉嫌業務瀆職為由,向龍山警察
署告發ADOR母公司HYBE的最高宣傳負責人朴某及HYBE的宣傳室長趙某。
聲明中表示:「這兩人隸屬於HYBE的共享服務PR部門,他們向ADOR收取手續費,明明應該
盡到宣傳NewJeans的業務職責,但他們不僅未盡到責任,還縮小了成果,讓ADOR和
NewJeans蒙受巨大嚴重的損失。」
聲明最後寫道:「希望對他們所犯下的罪處以相應的刑事處罰。」
閔熙珍本月20日宣布她與HYBE解除合約,而22日閔熙珍的律師團宣布,閔熙珍以涉嫌違反
《資訊通信網法》中的名譽毀損等罪名,向龍山員警署起訴了HYBE旗下的公司BELIFT LAB
的代表金泰浩、副代表等人,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為50億韓元(約新台幣1.27億/388萬
美金)。
責任編輯:蘇漾
心得或評論(選填):
https://theqoo.net/square/350212958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53.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625489.A.A13.htmls88008920001樓刑事? 11/26 20:52
→ green2900432樓唉唷 不是老愛說靠Ador自己嗎 11/26 20:55
Night3樓閔吹牛行銷牛皮吹破 只好靠訴訟挽尊 11/26 21:12
w828147044樓阿不是說自己是Ador 又要HYBE幫忙宣傳 11/26 21:29
→ w828147045樓? 11/26 21:29
→ w828147046樓 11/26 21:29 → ryoch7樓那她自己造成母公司的損失要怎麼算? 11/26 21:34
→ mimimoumou8樓她都離職了,代表誰告阿?根本不是當 11/26 21:34
→ mimimoumou9樓事人了,還告刑事哩 11/26 21:34
ckssicaaa9710樓然後訴訟失敗之後又要哭說資本追殺 11/26 21:35
→ bulls11樓以股東身份提告嗎? 11/26 21:38
imjoanne12樓ILLIT 才要告你吧 11/26 21:38
a110231113113樓感覺很難判定瀆職… 11/26 22:06
kantoro14樓是那個修正o榜只賣三萬,所以被告瀆職嗎 11/26 22:06
→ kantoro15樓? 11/26 22:06
kojimanami16樓欸那她離職前都不進公司就沒事?明明 11/26 22:30
→ kojimanami17樓還是製作人欸 11/26 22:30
→ macweng18樓隨她去了...不忍噓 11/26 22:42
→ nagnukiy19樓又多一案了,律師費更高了餒哈哈哈 11/26 22:44
mamamiya0020樓不同公司也管得到喔?而且閔不是一直 11/26 22:46
→ mamamiya0021樓分得很清楚嗎 怎麼又變了 11/26 22:46
kobiting22樓韓國司法機關應該覺得閔很煩XD 11/26 22:47
lusifa200723樓北七 根本蕭婆 如果只是更正用詞 或 11/26 22:48
→ lusifa200724樓者精確銷售數量 這叫還原真實好嗎 11/26 22:48
mimimoumou25樓她又不是ador當事人,最好訴訟會成立 11/26 22:57
→ mimimoumou26樓啦,真的爆煩這女人,為自己利益浪費 11/26 22:57
→ mimimoumou27樓司法資源 11/26 22:57
candyrainbow28樓笑了,到底是以什麼身分告? 11/26 23:12
scheiss29樓?該不會還在說初動三萬的事吧… 她真的 11/26 23:44
→ scheiss30樓好適合從政 別在演藝圈了 出來選了啦 11/26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