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vkpop記者Jessie
NewJeans靜觀其變「不打官司直接走人」!律師解讀做法「史無前例」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4/11/20241128155847187.jpg不管 ADOR 同不同意,NewJeans 成員們去意已決,
從 29 日凌晨開始,與 ADOR、HYBE 解除專屬合約,
但會繼續履行合約廣告活動。跟過往藝人解約例子不同,
NewJeans 這次沒有向法院提起解約訴訟,而等待 ADOR 出手。
有律師表示「做法史無前例」。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4/11/20241128153533538.jpg前法官、現職律師李賢坤,從爭議初期開始便支持 NewJeans、閔熙珍,
也曾代表 NewJeans 粉絲團提交請願書,目前仍然是粉絲團的合作律師。
他在臉書表示,記者會重點是「以今天午夜爲基準解除合約,但不提起訴訟的部分」,
形容這是史無前例的方法。因為如果提起訴訟,成員在官司結束前不能活動,
換句話說,也可以不打官司直接離開。這樣一來,ADOR 就必須對 NewJeans 提起訴訟,
NewJeans 只需靜觀其變即可。「現在,沒有人能阻止 NewJeans 的獨立」,
她們開創一條沒有的道路,也不會躲在後面,所以看着看着心情會很好,想爲她們加油。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4/11/20241128140606722.jpg接著第二篇貼文解釋,「NewJeans 無法在沒有訴訟的情況下單方面解約」,
這是錯誤的主張。HYBE 此前單方面向閔熙珍通知解除股東合約,
「自己那麼做,不讓別人做,這說得過去嗎?」,但兩者還是有差異,
「HYBE 是無緣無故單方面解除,而 NewJeans 是有充分的理由」。
許多網友留言,「想阻止 NewJeans 解約,HYBE、ADOR 就要自證沒有違約但證據何在
」、
「很高興在八卦頻道發瘋時,有人冷靜地指重點,希望 NewJeans 加油」、
「因爲根據合約條款解除理由很明確,所以只要不破壞現有的日程安排,
就不會需要支付違約金。想找茬的一方要打官司證明理由」、
「ADOR 打官司證明沒有違反任何合約事項就可以了,但之前和 HYBE 一起發瘋
的事情都要解釋清楚,越是這樣越會走向深淵 」、「真的好聰明啊,
聽說現在臨時禁制令結果 2 個月就能出來,以爲都會選擇這條路」、
「如果法律無法證明 ADOR 違約,那麼現在的行爲反而會成爲違約事項,
就像一把雙刃劍一樣」、「別人不那樣做應該是有理由的,
既然他們都是律師,應該想好對策吧」。
https://luvkpop.com/news/artist/5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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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886251.A.41C.htmltp6vup41樓這律師戴上粉絲濾鏡後辯論理由也變得很 11/29 21:23
→ tp6vup42樓搞笑 11/29 21:23
phenom423樓所以如果ador也不打官司一直丟工作的話 11/29 21:24
→ phenom424樓會變什麼樣子? 11/29 21:24
gotohikaru5樓明明HYBE就有提解約確認的訴訟 11/29 21:26
→ gotohikaru6樓前言不對後語 擺明在騙律師費的 11/29 21:26
→ Qweiss7樓律師ID遮住以為又是粉絲的發言== 11/29 21:28
creambread8樓所以ador 也沒那麼傻啊 還是讓他們出 11/29 21:31
→ creambread9樓來活動 這樣活動久了 他們就變喊解約 11/29 21:31
→ creambread10樓但照常活動的小丑 11/29 21:31
hlb582811樓金玟池好正欸 11/29 21:32
ppt1252712樓笑死,你不提解約官司,後續哪個廠商敢 11/29 21:44
blake789913樓律師是認真的還是領得夠多阿? 11/29 21:45
→ ppt1252714樓跳過ADOR跟她們談約我就告廠商,到時候 11/29 21:45
→ ppt1252715樓會跳腳的是誰? 11/29 21:45
→ wuwenfuh16樓所以他們現在自己接個人活動嗎? 11/29 21:45
→ ppt1252717樓目前沒有吧,都還是在走之前的活動 11/29 21:47
onelove18樓每次的前法官 檢察官 都是這位李賢坤xd 11/29 21:48
ckssicaaa9719樓自己接活動就是給ador機會告了吧 11/29 21:48
→ onelove20樓大概跟翁曉玲這類法律學者差不多 平行世 11/29 21:50
→ onelove21樓界 11/29 21:50
→ ppt1252722樓以前官司的例子都有,解約前先提禁制令 11/29 21:50
→ ppt1252723樓禁制令通過的話官司期間就能用個人名義 11/29 21:51
→ ppt1252724樓接活動賺錢,問題是NJ連禁制令都不提 11/29 21:51
→ ppt1252725樓完全看不懂在玩什麼 11/29 21:51
onelove26樓他們沒有提禁制令 xd 11/29 21:51
ssore27樓除了法律戰,HYBR不是小公司,她們都不怕 11/29 21:52
→ ssore28樓封殺的嗎? 11/29 21:52
db48625029樓有時候史無前例 要嘛跨世代 要嘛趴代 11/29 21:52
→ onelove30樓也沒有要提, 一種創新的玩法XD 11/29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