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NewJeans 家庭企業成立?法界:違反合約

韓星

110792

媒體名稱:今日金錢

新聞連結:
https://news.mt.co.kr/mtview.php?no=2024121313454783569

記者姓名:樸孝珠(音譯)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原標:
「解除合約通知」 NewJeans 家庭企業成立?…法律界:「違反合約」
新聞全文:

宣布解除專屬合約的NewJeans,可能成立家庭公司作為新東家?法律界認為這屬於違反合
約。

根據13日娛樂業界的消息,近期業界傳出NewJeans可能成立由家人出資的公司,作為新的
經紀公司。然而,法律界認為此舉將構成專屬合約的違反。

NewJeans自上月29日向HYBE旗下的ADOR單方面通知解除專屬合約後,雖然仍在進行預定行
程,但狀況並不順利。他們甚至在參加活動時,無法直接提及團名「NewJeans」,面臨不
少困難。

實際上,沒有經紀公司提供物質和人力支持的情況下,藝人要持續活動並不容易。更何況
,成員中的Hanni和Danielle是外國籍,可能會面臨簽證(Visa)問題。根據現行法律,
外國人若要從事演藝活動,必須取得合法的居留許可,也就是簽證,而這通常需要經紀公
司協助辦理。

對於NewJeans來說,為了避免上述問題,尋找一個新的經紀公司成為當務之急。因此,有
人提出,成員與其家人直接出資成立一間經營法人,作為活動的據點,並吸引後續投資。
甚至還有人認為,未來可能將閔熙珍前代表作為製作人重新引入公司。

然而,業界與法律界認為,此類方法難以奏效。根據現行的專屬合約規定,無論是成員個
人從事演藝活動,還是通過第三方進行演藝活動,都屬於違反合約。這裡的「第三方」包
括外部經紀公司以及由成員或其父母成立的家庭公司。

根據文化部標準專屬合約中的第2條、第6條及第14條規定,藝人的所有演藝活動必須通過
經紀公司(所屬公司)進行。此外,在合約期內,藝人不得在未經經紀公司事先批准的情
況下,通過自身或第三方進行商業談判或提供大眾文化藝術服務。

不僅如此,成立其他經紀公司、個人經紀公司或家庭經紀公司,甚至在沒有經紀公司支持
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進行演藝活動,皆屬於專屬合約的違反。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專屬合約之所以稱為專屬合約,是因為藝人必須將所有演藝活動
與經紀公司專屬地進行合作。如果專屬性得不到維護,藝人可能會通過公司的投資取得一
定知名度後,獨自開展演藝活動,並獨占其帶來的收益。」

對於NewJeans單方面通知解除專屬合約的行為,所屬公司ADOR已提起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
之訴。

所屬公司於本月5日表示:「我們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之訴,
旨在法律上明確確認NewJeans與我們之間的專屬合約仍然有效。我們認為,有必要向藝人
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確認,專屬合約不會因單方面的主張而輕易解除。」

雖然ADOR已提起訴訟,但仍強調希望與NewJeans繼續合作的立場沒有改變。ADOR方面表示
:「我們認為與藝人進行充分且真誠的討論是必不可少的。我們將不遺餘力地消除與藝人
之間的誤會,為雙方建立良好的關係而努力。」

心得或評論(選填):

先前也曾傳出閔熙珍聯絡金主遭閔熙珍否認,該公司股價爆跌,後來該公司代表向D社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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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bon3151樓爸媽韓國公民課也沒學好嗎 12/13 14:51
w828147042樓這法律界有邦尼斯懂閔法嗎 12/13 14:51
u19889263樓第一次聽到成立家族企業的瓜欸 12/13 14:54
Myeh17204樓原來丹尼爾只有澳洲國籍哦 還以為她是 12/13 14:56
Myeh17205樓雙重國籍 12/13 14:56
dg71586樓講真以這陣子五小閔的表現幹這麼蠢的事也 12/13 14:57
dg71587樓不是不可能 12/13 14:57
creambread8樓哪有經紀公司幫你談代言讓你出道 錢給 12/13 14:59
creambread9樓你家族公司賺走的道理??? 12/13 14:59
mikiworldpea10樓之前的閔系律師都講得好像一定會贏 12/13 15:01
mikiworldpea11樓 12/13 15:01
arx372112樓原來這種事情還需要教閔粉嗎 12/13 15:03
s8310613樓XDDDDDDDDDDDD 12/13 15:05
ga02363014樓丹尼爾不是雙重國籍嗎?韓國屬人主義 12/13 15:06
ga02363015樓不是嗎? 12/13 15:06
ga02363016樓如果是的話 兩個外國成員真的很勇敢 12/13 15:06
chnet321417樓這篇不就之前很多鍵盤律師有說過嗎 12/13 15:06
chnet321418樓當時粉粉還不信不是...= = 12/13 15:06
mimimoumou19樓他們這一連串行事真的讓人懷疑好像連 12/13 15:07
mimimoumou20樓父母都沒法律常識 12/13 15:07
ismena21樓所以他們不是在下大棋 只是單純的笨?不 12/13 15:07
ismena22樓可能吧?這麼大的事耶 12/13 15:07
ga02363023樓韓國有家人成為經紀人的前例嗎 12/13 15:08
SARAH1234924樓反正誰敢接就是吃官司,五小妹吃還是 12/13 15:08
SARAH1234925樓五小妹家長吃應該差不多吧XD 12/13 15:08
ga02363026樓美國娛樂圈運動圈很多 但韓國? 12/13 15:08
SARAH1234927樓只要合法,誰管你是不是家人 12/13 15:09
phenom4228樓那以後誰敢養新人 12/13 15:10
Myeh172029樓不知道韓國有沒有 但對演藝圈家人成立工 12/13 15:10
Myeh172030樓作室之類的印象都不是太好 12/1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