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chosun
新聞連結:https://bit.ly/3DzEUF0
記者姓名:李佳英(音譯)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原標:
主張解除合約的NewJeans,可能面臨簽證到期問題……Hanni的活動該如何繼續?
新聞全文:
宣佈與經紀公司ADOR解除合約的女團NewJeans,遇上了外國籍成員簽證延長問題的難題。
由於藝術演藝活動(E-6)簽證需要以與經紀公司的「僱傭合約」為條件,因此該成員可
能失去在韓國的合法居留資格。
根據20日法律界的消息,擁有澳大利亞與越南雙重國籍但未持有韓國國籍的NewJeans成員
Hanni,其E-6簽證的延長處於不明朗的狀態。
外國人在韓國從事演藝活動必須有經紀公司支持,外國籍藝人需要獲取E-6簽證才能進行
活動,而申請該簽證時,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根據《大眾文化產業法》註冊的大眾文化藝
術企劃業(即經紀公司)的專屬合約副本;所屬經紀公司代表的身份擔保書;文化體育觀
光部的就業推薦書等。
NewJeans於上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宣布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並開始獨立活動。由
於E-6簽證是為特定藝術活動而發放的,因此如果與該特定雇主(此例為ADOR)的合約被解
除,簽證的效力也將隨之失效。換言之,當Hanni宣布與ADOR解除合約的瞬間,通過ADOR
獲取的簽證效力也隨之消失。
Hanni可通過與新所屬公司簽約來延長現有的E-6簽證,但《出入境管理法》規定,持有
E-6簽證的外國人在更換工作場所時,必須獲得「原雇主的轉職同意」。考慮到ADOR已針
對與NewJeans的專屬合約效力提起訴訟,ADOR應不會給予該轉職同意。
此外,《出入境管理法》還規定,如果合約被解除,外國人必須在15日內申請變更居留資
格或與新雇主簽訂合約,否則必須離境。從NewJeans宣稱進入無所屬狀態的11月29日起算
,15日的期限已經過去。
最後一種方法是Hanni先出國,然後重新申請E-6簽證。 在這種情況下,她無需獲得ADOR
的轉職同意。然而,E-6簽證的申請程序相當複雜,需要提交許多文件,包括必須的雇用
推薦書等,與其他簽證相比手續更繁瑣,因此簽證的審批時間較長。據悉,通常需要2至3
個月的時間完成簽發。如果採取這種方式,在此期間Hanni將無法在韓國進行任何活動。
專家表示,Hanni並不會立刻變成未登記外國人,也就是「非法滯留者」,因為出入境管
理部門仍視Hanni為ADOR的所屬藝人。
律師白秀雄(法務辦公室Earth)解釋道:「對於主張已經解除與ADOR合約的Hanni來說,
儘早與新所屬公司簽約並延長E-6簽證是合適的做法。然而,從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角度來
看,Hanni目前仍與ADOR存在合約關係,且正在使用通過ADOR合法獲得的簽證進行活動。
」白律師補充:「出入境管理部門通常不會介入判斷法律爭議中哪一方的主張正確。在
NewJeans成員是否遭受不公正對待,並合法解除與ADOR的合約這一最終法律判決出來之前
,出入境管理部門很可能認為由ADOR申請的簽證仍然有效。」
E-6簽證通常每年授予一次,由所屬公司每年續簽一次。據悉,Hanni通過ADOR獲得的簽證
將於明年年初到期。由於ADOR堅持與NewJeans的合約仍然有效,因此表示:「我們正根據
程序準備簽證延長所需的相關文件。」
心得或評論(選填):
Hanni 持續使用ADOR申請的E-6簽證入境韓國繼續工作,則視為同意僱主是ADOR,aka
合效有效。
感謝Hanni 證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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