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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117/0003919481
記者姓名:金多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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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ADOR:「投資210億、每人結算50億」 VS NewJeans:「與LE SSERAFIM待遇差別」】
NewJeans(NJZ)與所屬公司ADOR在法庭上對峙。
7日上午10點3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部(主審法官:沈尚勳)召開了ADOR對New
Jeans成員提起的**「經紀公司地位保全及禁止廣告合約簽訂」假處分申請審理。NewJeans
去年11月向ADOR發出解約通知**,並以新團名「NJZ」獨立活動,預計於23日在香港的Compl
exCon活動上發表新曲。
然而,ADOR堅稱與NewJeans的專屬合約有效至2029年7月,並於去年12月向法院提起「確認
專屬合約有效」的訴訟。這次假處分申請,旨在確保在正式判決出爐前,ADOR仍擁有對NewJ
eans的管理權。
【ADOR:「NewJeans違約,解約理由不成立」】
NewJeans雖無出庭義務,但仍親自到庭參與審理。ADOR方面主張:「NewJeans提出解約的理
由是**『HYBE討厭NewJeans、差別對待』,但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不可能放棄其最重要的收
入來源。」ADOR認為,NewJeans的行為已構成合約違約**。
對此,NewJeans方面強烈反駁:「本案的本質是HYBE與ADOR排擠、差別對待NewJeans,試圖
以其他團體取代並拋棄我們。然而,HYBE不僅沒有反省或道歉,反而想將我們束縛在合約中
,使我們徹底枯萎。」
【ADOR強調HYBE的支援:投資210億、每人分得50億】
ADOR主張NewJeans的成功是HYBE全力支持的結果,表示:「HYBE曾兩次向ADOR投資,共計21
0億韓元,這種規模的投資在業界前所未見。此外,ADOR也投入100億韓元,專門為NewJeans
打造粉絲平台、進行出道與行銷。」
此外,ADOR還強調NewJeans享受了HYBE旗下資源的加持,例如:
‧ 出道前參與BTS的MV
‧ 新曲宣傳時與HYBE其他藝人合作挑戰
‧ 「BTS的妹妹團」定位,並根據閔熙珍(ADOR前代表)的要求,強調「將超越BTS
」的行銷策略
ADOR指出:「NewJeans的專屬合約已履行所有義務,提供了演藝機會並進行收益分配。每名
成員都已獲得50億韓元的結算金,但她們卻仍主張解約,這完全不合理。」
【NewJeans:「HYBE違背承諾,與其他團體待遇差別」】
NewJeans方面則強調解約的核心原因是信任破裂,指出HYBE內部文件曾提及**「拋棄NewJea
ns,重新規劃團隊」,以及ILLIT(新女團)涉嫌抄襲NewJeans**等問題,並表示:「HYBE
旗下藝人中,只有NewJeans經歷了這樣的待遇。」
此外,NewJeans認為HYBE明顯偏袒LE SSERAFIM,違反原先「NewJeans為HYBE首支女團」的
承諾。他們舉例:「當初HYBE承諾NewJeans為HYBE第一個女團,但後來卻優先讓宮脇咲良、
金采源、許允真等人成立LE SSERAFIM並先行出道。」
成員惠仁更遭遇不公平待遇:「原本應由我擔任某品牌代言人,但突然變成LE SSERAFIM擔
任。我們向品牌方確認後,發現是HYBE先向品牌方提議換人,品牌方以為HYBE已經徵求過我
們的同意,最後還為此道歉。」
【NewJeans指控HYBE讓她們成為輿論箭靶】
NewJeans還指出,HYBE讓她們在去年12月的濟州航空事故中,險些成為公眾批評對象。
該事故發生後,NewJeans在12月30日出席「第66屆日本唱片大賞」,她們原本打算在舞台上
佩戴黑絲帶表示哀悼,但HYBE卻以「日本電視台可能會有意見」為由禁止。然而,NewJeans
後來發現:「HYBE其他藝人(TOMORROW X TOGETHER、LE SSERAFIM、ILLIT)都在舞台上佩
戴了黑絲帶。」
NewJeans主張:「如果我們當時遵從ADOR的指示,可能會被外界批評為冷血、沒有同情心,
這顯示ADOR在幕後損害我們的形象。」
【案件後續】
目前,法院仍在審理NewJeans與ADOR的專屬合約爭議,未來結果將影響NewJeans能否正式脫
離ADOR,以「NJZ」名義繼續獨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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