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yna 韓聯社
新聞連結:
https://cn.yna.co.kr/view/ACK20250321002200881?section=culture-sports/index
https://n.news.naver.com/mnews/article/001/0015279980?sid=102
記者姓名:韓周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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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法院裁定 'NewJeans 禁止單飛活動…不得脫離團體'…Ador 申請的禁制令獲准(綜合報
導)
* NewJeans 方主張的專屬合約解約理由皆未獲認可,法院全面接受 Ador 的主張
* 「難以認定存在違反專屬合約義務的解約理由或信賴關係破裂」
* 「公司承擔高風險,全力支持無名練習生並投入大量資源…若單方面脫離,將造成公司
損失」
◆ 法院裁定:NewJeans 禁止獨立活動,不能脫離 Ador
與娛樂公司 Ador 進行專屬合約紛爭的女團 NewJeans(更名為 NJZ)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法院已做出相關判決。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民事合議50部(首席法官 金尚勳) 於 21 日裁定,全面批准 Ador
針對 NewJeans 五名成員提出的「維持企劃公司地位及禁止簽訂廣告合約」的假處分申請
。
法院表示:「僅憑目前 NewJeans 方提出的主張與證據,難以認定 Ador 違反專屬合約中
的重大義務,導致合約解約事由發生,或雙方信賴關係已不可挽回地破裂。」
因此,法院 未承認 NewJeans 方面所主張的合約解約理由。
◆ 法院駁回 NewJeans 方的主要主張
NewJeans 方面認為 Ador 前代表閔熙珍的解任 屬於經紀管理義務違反,但法院表示:「
這是 Ador 的經營判斷問題,與成員們的製作工作並無直接關聯。專屬合約內也沒有規定
閔熙珍必須負責製作,難以認定這是成員們當初簽約的動機或目的。」
此外,NewJeans 指控 Ador 破壞與廣告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的合作關係,法院則認
為:「單憑海豚綁架團的內部爭議,無法視為 Ador 違反專屬合約的重要義務。」
至於 ILLIT(I’LL-IT)抄襲爭議 或 成員 Hanni『無視』發言 是否構成解約事由,法
院也認為「證據不足」。
◆ 法院支持 Ador:NewJeans 單方面解約將導致 Ador 重大損失
法院表示:「Ador 已履行大部分的專屬合約義務,包括財務結算等。但由於 NewJeans
單方面通知解約,使得 Ador 無法執行合約內的經紀管理業務。」
此外,法院指出:「即使 Ador 在履行合約義務上略有不足,但在 NewJeans 提出糾正要
求後,並無證據顯示 Ador 完全未作出改善,或違約行為反覆、長期持續,因此 難以斷
定雙方信賴關係已經徹底破裂。」
法院強調:「Ador 在成員們仍是無名練習生時,就承擔了極高的風險,提供全方位的支
持與長期投資,投入了大量資金。現在 NewJeans 成功走紅後,僅在簽約 兩年內就單方
面脫離合約關係,將使 Ador 承受 巨大損失。」
◆ 事件背景
NewJeans 五名成員於去年 11 月宣稱 Ador 違反專屬合約,導致合約自動終止,並開始
進行獨立活動。
隨後,Ador 在今年 1 月向法院申請 假處分,要求成員不得單獨簽署廣告合約。
之後,Ador 擴大申請範圍,要求禁止 NewJeans 進行所有音樂活動,包括作詞、作曲、
演唱等演藝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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