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來6億元!」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上法院 JYP:不發表立場
記者吳睿慈/綜合報導
南韓人氣女團TWICE成員娜璉吃上官司!據韓媒報導,一位A男曾是媽媽娜璉情人,他表示自
己金援娜璉出道前的生活費,但對方出道後並未還清這項債務,雙方沒能談攏最後靠到法院
上,法院19日判A男敗訴,JYP則是低調避談:「關於這個判決沒有任何立場要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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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CE娜璉遭媽前男友告上法院。(圖/翻攝自娜璉IG)
據報導,娜璉媽媽前情人A男向法院主張自己借給了母女倆6億元,從2004年8月到2016年6月
的12年來總共給了娜璉方韓幣5億3590萬8275元,以及娜璉與娜璉媽還在2009年3月到2015年
2月為止共6年之間以A男的名義刷了信用卡韓幣1億1561萬2093元,金援娜璉與其母親逾6億
元(約台幣1500萬元)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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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CE娜璉媽前男友最後敗訴。(圖/翻攝自娜璉IG)
後來娜璉在2015年10月成功出道,A男控訴娜璉欠債6億不還錢,「娜璉還是練習生的時候,
她答應歌手出道後要還錢,但她失約了」,於是1月時把母女兩人一狀告到法院上,法院認
證A男有支出這項款項,但不認證6億為「債務」,由於當時A與娜璉母親是戀人關係,款項
清單上的學費、房租、電話費等款項只能視為是生活費零用金,沒有證據能顯示是債務。
法院一審判A男敗訴,目前A男沒有要繼續上訴,JYP則是低調避談:「關於這個判決沒有任
何立場要發表。」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58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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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網留言:
1. 媽媽的前情人…到底是什麼…
2. 悲慘的人
3. 同居婚姻支付生活費有什麼可悲哀的
4. 我為這樣被提及的娜璉感到難過
5. 我只是為娜璉感到難過,她的家庭狀況被揭露了
6. 沒有償還義務,卻有12年以上的羈絆,結局令人難過
7. 如果是6憶的話真的會很傷心
8. 中間應該是母親來解決的,女兒有什麼錯?
9. 12年大概6億韓元,每年5000萬韓元,就算到2023年也是很多錢了kk
10. 如果當時是6億的話,大概是現在的3倍
11. 其實從法律上講,即使父母是騙子,孩子也不必還錢,法律上講,娜璉勝出是理所當然
的。從法律上來看的話…
12. 不,這不是連帶罪制。為什麼我女兒要為此付出代價?
13. 即使法律上沒有問題,也可能是道德問題,金額也不小
14. 不是阿,照常理來說,你媽、你爸爸、前男友、前女友在你學生時代給你買過食物和學
習用品,所以都要還嗎。如果我這樣做,你會開心嗎,不要在那胡言亂語,真的
15. 如果你賺了很多錢,就還錢,這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16. 6億是很多,所以我覺得有點牽強,但如果娜璉不成功怎麼辦? kkk 我不只要給離婚的
爸爸錢,還要給媽媽的前男友?
17. 就算打官司,也只能是針對母親,為什麼還要針對孩子呢?
18. 我聽說敗訴的人甚至沒有上訴。就這樣吧
19. 男方自己也沒有上訴一審判決,法院也說無需支付,宣稱勝訴,當事人覺得事情已經結束了,為什麼他們又要再次審判他們呢kkk
20. 這就是為什麼戀人不應該互相支援金錢,相信他們會還錢是愚蠢的
21. 不管怎樣,那不是我的親生孩子,未來是否能成功也不確定。 在這長達12年的時間裡,他每個月都支付了我共6億韓元,相當於每個月450萬韓元,考慮到2004年到2016年的通貨膨脹率,這足以讓我過上富足 的生活。 而且,即使在取得成功後,他等了6年才提起訴訟,這是否意味著他並不是一個壞人呢? 一直在嘲笑那個要求男方退還約會費用的人(而在判決中明確指出這些錢不是用於約會費用,而是用於生活費、房租、借款和學費等)的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應該保護我的名譽,但根據目前已經公開的訊息,似乎沒有任何理由誹謗男方,讓我們小心處理這件事情。
=>但對前女友的女兒娜璉提起訴訟合適嗎?
=>那麼全職家庭主婦在離婚時是否應該要求生活費用的支付? 並不是說要求生活費用是軟弱無能,而是要看要求是否合理
https://theqoo.net/square/29365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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