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 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發這件事情
首先感謝PTT S大提供韓文的澄清文
希望藉由標題能讓韓國網友進來看分享出去
韓文原文及中文翻譯
https://i.imgur.com/MCrQpVd.jpg
https://i.imgur.com/ROna9zn.jpg
今天中午韓國方面發表的新聞引起大部分網友反彈
也讓一開始到處爆破別人的Bunnies又撿到槍
這邊挑幾個來回應好了
https://i.imgur.com/I8IDRvf.jpg
金玟池的眉毛 沒有人躲起來
是你前幾天爆破完 神隱到今天中午才能出來透氣
然後如同前一篇更新的內容
中午有請認識的議員服務處主任
請他幫我看看有什麼管道能幫助到我
後來很感動三小時後主任回電
跟我說整個下午都在幫我聯絡
他跟我說明
他們去電萬華及松山分局交通組了解狀況
以下為主任簡述分局的說法:
因為這件事情有上新聞 所以分局有檢討
拍攝方確實不能擅自封路 若當下接獲民眾檢舉
就會來要求拍攝方提供封街的公文
若沒有會現場開罰
往後也會針對該廠商特別註記
不會讓他們輕易的取得道路申請的許可
https://i.imgur.com/ZE5n8y4.jpg
後來我詢問主任能請警局出面回應路權的問題嗎
主任表明可能有點難 但記者如果去採訪
分局就會去回應 可是事情過了 記者不見得想報導
於是乎我聯絡前幾天跟我聯繫的記者
問他願不願意去採訪
我跟他說報案完告訴他內容請他報導
結果我到派出所門口他就傳來道歉的新聞
https://i.imgur.com/Tr6MFRr.jpg
看了道歉聲明 發現團隊依然避重就輕
只針對工資問題道歉
其他部分皆沒有說法
所以我還是去報案以求自保
https://i.imgur.com/OXfc1dx.jpg
那這邊也延伸案外案
韓方是支付合理的費用
那中間消失的部分導致費用變不合理
就給網友們自行想像了
從這邊可以看出來這個台灣廠商有多雷
到分局報案表明自己的情況後
員警也替我做報案 說有看到這則新聞
但是由於法律規定 我沒辦法翻拍畫面
但是我有確定的是監視器有拍到我本人
被工作人員要求不要拍照儘速離開的畫面
那就像我第一篇文的內容一樣
我有保護好自己 沒有給他們查看手機
所以監視器畫面不會有我被查看手機的畫面
後來我問警察能看那個阿姨被查看手機的畫面嗎
員警說他們不能洩漏其他人的行蹤所以沒辦法讓我看
而且剛好阿姨發生事情的路口 監視器沒有拍到
不過光是這樣有影像證明說我的確是有被要求離開的
應該足夠讓那些懷疑我發文是在抹黑造假的網友們心服口服吧
這是我的報案證明
如果哪天我真的因為這件事情被告
監視器畫面已經留底了
https://i.imgur.com/70aMamY.jpg
最後感謝這幾天網友們熱情的支持及幫助
我的確在3/30號親眼看到NewJeans本人
那天原本是很開心的一天
結果晚上就看到各種網路上的情勒
導致原本一整天的好心情到最後很失落
也謝謝幫我做筆錄的員警
一開始我很急擔心他們是不是不想幫我報案
所以口氣可能有點直接我很抱歉!
但是後來我們報案的過程是愉快的 謝謝你!
我最後還是要重申
我沒有任何想要讓NewJeans於不利的想法
我自始至終都希望台灣的廠商能扛起責任
不要砸了NewJeans的招牌
但很遺憾 廠商真的沒有那個肩膀
也希望韓國廠商們以後來台灣要慎選!
差不多就這樣 希望大家都有個Perfect Night
也可以幫我集氣看能不能抽到東蛋的見面會
PS:有看到網友整理出來那間公司的背景
那就給其他記者朋友去問問看市長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我這邊不想扯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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