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起來是老公有點習慣了之前的家裡工作分配
然後突然又多了一倍的被動收入有點捨不得再分你
畢竟70萬這數字有點尷尬 還沒有多到分給你自己還可以好好爽爽
加上這70萬被動收入搞不好老公有別的處置方式
例如再投入股票加大資本 準備之後的退休金
(以你們家庭150的年收 真的很難再考量退休金這件事)
所以不分給老婆好像也沒那麼說不過去
但話題回到你們想要怎麼分?
小孩五歲了 平常要上學 家中事務其實變少了
每周請個打掃阿姨 洗碗機/洗脫烘衣機/打掃機器人買下去
我覺得老公跟你都出去工作 把家庭產值弄到最大化才是正解
目前老公的感覺是 你150萬 我70萬 家庭產值220萬/年
說到底並不算非常寬裕 如果變成 你150萬+老公140萬=290萬/年
家用就一人一半 如果老公還是承擔多點小孩的照顧那就你6他4
彼此多出來的錢就好好各自存著或是規畫一些理財方案
其實過個幾年就會發現你們開始可以累積一些資產 存一些錢(不要太大手大腳的話)
然後再來談什麼都會比較好談一點
畢竟之前150萬/年 還有個小孩 或多或少還是有點錢不夠用的想法
撐大家庭總產值 增加被動收入 兩個人都比較有錢了之後
自己安全感比較足了 自然就比較願意分享
不用急著現在分清楚打壞夫妻關係就是了
祝福您~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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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8240644.A.924.htmlleveler1樓本篇中肯 06/13 09:36
lenta2樓原po不覺得現在家裡錢不夠用 完全是眼紅先生多了一 06/13 09:41
→ lenta3樓筆收入 就算先生去工作 他還有可能還是覺得那筆錢應 06/13 09:41
→ lenta4樓該是小家庭的而不是先生的 06/13 09:41
sandra800325樓的確,兩人都出去工作比較好,每週2次清潔阿姨,一 06/13 09:49
→ sandra800326樓個月一萬多,剩下的勞務再看要怎麼分配。他現在年薪 06/13 09:49
→ sandra800327樓70萬並不代表永遠70萬,但不進職場就累積不了年資。 06/13 09:49
→ breathair8樓先生的被動收入是先生的,老婆的主 06/13 09:57
→ breathair9樓動收入就一定要算成小家庭的?點解 06/13 09:57
→ lenta10樓照過往板上的說法家務也應該有酬勞啊 06/13 09:58
→ lenta11樓要比較的是如果太太娘家有給太太額外收入算不算小家 06/13 09:58
→ lenta12樓庭的 06/13 09:58
shawshien13樓小孩六歲上小學後 老婆可以減少給老公的薪水 06/13 10:01
→ breathair14樓事實是:先生的被動收入是先生的 06/13 10:01
→ breathair15樓老婆的主動收入是老婆的 06/13 10:01
→ breathair16樓家用家務是一起負擔的,比例自己談 06/13 10:01
→ breathair17樓好就好,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 06/13 10:01
→ shawshien18樓因為家庭工作變少了 老公不服的話 可以出去工作 06/13 10:02
sandra8003219樓樓上說到重點了,不過也懶得講了。一堆人不懂法律 06/13 10:04
→ sandra8003220樓還說「於法老公不用分」,結果民法規定被動收入要 06/13 10:04
→ sandra8003221樓分,這時候又變成「又還沒要離婚,所以不用分」, 06/13 10:04
→ sandra8003222樓那為啥主動收入就要分?邏輯如果是離婚才能分錢, 06/13 10:04
→ sandra8003223樓那就統一下標準好嗎 XD 06/13 10:04
shawshien24樓法律應該是贈與的部分不用分 增值的部分平分 06/13 10:06
gr103125樓對啊 娘家給女兒的被動收入務必無條件計入家庭分擔 06/13 10:06
lenta26樓75:75是照當時時空背景談定的 雙方也都沒意見 現在 06/13 10:08
→ lenta27樓有人有意見當然可以拿出來談 但不是原po那種不聰明 06/13 10:08
→ lenta28樓方式 原文版友講很多法律上判斷就是感覺到快要撕破 06/13 10:08
→ lenta29樓臉了 那基本的法律權利要先定義清楚 才能知道底線在 06/13 10:08
→ lenta30樓哪 不要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06/13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