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純討論勿傷和氣,單純就很多人留言的幾個疑問釐清
1. 家用40萬是不是太少 ?
不會,因為我們有在記帳,40萬是這幾年的平均
我們情況比較幸運,我們住在一個親戚家,鄉下2棟透天連在一起的,一棟給我們住
親戚家蠻有錢且大方的,所以水電/網路/稅 這些,他們都一起付
家用每月估算需要 : 手機網路(1000)+學費(4000)+油錢(1000)+三餐(20000)+日用品(4000)
大概是每月3萬,一年就是36-40萬。 75萬是個大概值,我其實是給他月薪32000
家用的部份是他記帳,記多少我給多少。前幾年的記錄,一年大概都是75-80萬
家用已包含老公的 食住行,其他是純給他花用。
我自己剩下的一半也要 食+行+日用品,
再加上我回家的七天,一般都會帶他們出門吃大餐,二天一夜旅行
一年下來也都10萬以上。所以薪水的剩餘大概會剩30-35萬左右
一般我會拿來投資理財。
2. 老公的錢的來源
非遺產,老公家經濟不錯,父母贈與他二間房子出租+上千萬股票債卷等
房子是掛他名下的,股票債卷說是借他投資,利息可給他。
3. 為什麼我不平衡
因為自從老公多了這些收入,今年已出國三次了,有一次有帶小孩去,有二次是跟朋友
小孩放給親戚幫忙帶。
4. 老公去上班的條件
雖然講很多錢,但我們還是相愛的?
他去上班的條件是,我必須換掉工作,找一個可以下班回家的工作
一起上班-下班帶小孩。家用的話可以平分
但這點我猶豫很久,等於是要放棄我現在的事業跟薪資水平(同一公司待了12年了)
況且目前我們住的地方偏鄉下,沒什麼好工作,若要找好工作還要再租屋
如果老公夫家的那筆收入,可以加入到家庭收支,我覺得生活品質還可以提升
但如果他只是私用,那我換工作後的薪水扣掉家用甚至真的租屋後的房貸
就幾乎所剩無幾了。
以上可以當作我來吐吐苦水,當然也可以罵醒我,工作哪有家庭重要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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