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YES
夫妻共同買房,雙方父母 各出1/3,剩餘1/3貸款夫妻一人一半(生活費共同支出),
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 先生提出預告登記但太太和岳母家拒絕,
拒絕的理由是【認為這樣女方的權益會受到制約和侵害,對女生沒保障】
目前和父母同住, 女生負擔家庭的開銷每個月約6000,剩餘都是男方負擔;
女生下班回家主要工作就是曬衣服摺衣服、偶爾念故事書、陪孩子睡覺,
剩餘孩子接送、環境整潔、三餐、洗碗、陪寫功課都是男方主要負責。
(家務比約 女方20% 男方80%)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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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9191831.A.158.html→ xuit96lo1樓500萬各買一間 不用吵了 06/24 09:22
→ drture2樓彼此欠缺信任感,這種婚姻不要比較好! 06/24 09:30
→ drture3樓會為金錢計較利害關係的人都不適合走入婚姻! 06/24 09:32
pronini4樓不要合資買,麻煩多到會懷疑人生。 06/24 09:34
→ pronini5樓既然女方不想仔細談,就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上面。沒 06/24 09:35
→ pronini6樓有結果的。 06/24 09:35
amilkamilk7樓登記共有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06/24 09:38
kim8樓覺得對方在算計你,那就不要結這個婚 06/24 09:39
→ amilkamilk9樓如果已經登記過去誰要理你談判 06/24 09:39
→ kim10樓我不太懂為什麼不是用各持份一半這種簡單一點的方 06/24 09:40
→ kim11樓式 06/24 09:40
預售屋 25年Q1才會交屋,目前是還沒登記的狀態。
共同持有 google 的結果都是弊大於利,大多推薦 登記一人、另一人預告登記的方式。
leocat12樓雙方父母先贈與488萬給自己那一邊,然後再去買房。 06/24 09:54
→ leocat13樓一年贈與244萬免稅,爸媽可各244萬,就488萬了。這 06/24 09:54
→ leocat14樓樣之後若要離婚,房子就會平分 06/24 09:54
→ leocat15樓千萬不要登記共有,超爛,一次把兩人首購都用掉 06/24 09:55
amilkamilk16樓哪有什麼弊...利大於弊好嗎 06/24 09:57
→ amilkamilk17樓在那邊算首購優惠,結果房子全部被吃走,是有比較 06/24 09:58
→ amilkamilk18樓賺喔,都已經在計較了,就不是用兩人整體利益在看 06/24 09:58
→ amilkamilk19樓事情,要用你自己個人利益(拿一半,還是全部被吃 06/24 09:58
→ amilkamilk20樓掉)去看 06/24 09:58
tonglie21樓預告登記明明對他們沒有影響 06/24 10:01
女方是打算房屋全部她們出,登記太太;其他生活開銷全部我出(包括裝潢、家具電器),
如果我有多的錢歡迎"贊助",但不接受預告登記,這樣對女生才有保障。
→ allymakeup22樓這年頭離婚率真的非常高,各出多少,就各登記多少吧 06/24 10:09
→ allymakeup23樓,看很多了,離婚時,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為了錢 06/24 10:09
→ allymakeup24樓,狠起來,都很狠,別為小利失大利 06/24 10:09
amilkamilk25樓有啊,她擺明之後會找機會賣掉(例如要離婚前), 06/24 10:09
→ amilkamilk26樓怎麼會沒影響www 06/24 10:09
MaxA27樓前面討論房子的產權,後面拿誰家用跟做家事出來比 06/24 10:11
→ MaxA28樓較….你應該不適合結婚 06/24 10:11
雙薪家庭,家務一個做80%要被說計較,一個做20%都不會計較;真的是高下立判。
→ pigin85278929樓反正離婚財產就是兩邊重新分配 06/24 10:14
saluawu30樓對方不接受預告登記這點 就不願意拿錢出來買房的 在 06/24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