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太久沒用ptt請我代po
: 以下是女方平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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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對方先跟我提離婚,
: 但我覺得這些都是靠溝通可以解決的問題,
: 但男方好像聽不太下去我說的話,
: 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
: 我也沒想到男方會把家務事攤在檯面下,
: 基於男方文章內容太偏頗,
: 但我覺得我有必要平衡報導一下,
: 避免他被網友的回覆影響我才來平衡報導。
: 紅包事件
: 是中午女方幫男方叫外送,
: 男方覺得外送員很辛苦,想給外送員100元紅包,
: 我跟他說你情願包紅包給外送員也不願意給老婆,
: 不然給老婆1000就好
: (其實錢多錢少根本不是重點,我只是需要情緒價值)男方拒絕,
: 花了很多時間生出了上一篇文章。
好煩
過年好端端的, 心情也不錯
叫了外賣想說打賞一下外送員
結果配偶借題發揮討紅包, 還鬧情緒價值(情勒)
還要說自己不是在意錢,在意的是感覺 (壓力山大)
別人XXX也有, 為何她沒有 (阿是有包給我喔?)
超煩的...
為什麼這麼煩還沒自覺阿...
這種就是沒事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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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報導,沒有一針見血的指出所以到底雙方誰出多出少
就算是以女方的報導來看, 看起來應該是男方$付出較多。
1. 房子男方負擔一半房貸、裝潢費, 沒要求共同登記。
2. 家中因小孩出生要用車, 負擔車子相關費用男方承擔。
3. 未來要居住的房子, 稅費、管理費等男方支出。
4. 女兒的食衣住行育樂男方有負擔, 女方亦有負擔衣服、書籍、保險費
5. 居住娘家費用(以孝親費呈現) 女方負擔每月1萬。
6. 托嬰費用均攤 可明確抵銷,故不計
7. 儀式感花費男方支出 但不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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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是女方向男方提出要求, 並且很糟糕的以別人有,我沒有當作理由。
我也搞不懂為什麼節日吃大餐這種事理所當然地認為應該男方負責??
原PO(女方)不能請客 或是包紅包給先生嗎?
關係的互動是要經營的,
女方沒有經營(請客、包紅包)只想要享受,
那久了對方覺得反正妳也沒有想經營,那他何必嘞
雙方本來就沒有培養包紅包的默契,那突然情勒討紅包就是搞事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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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覺是平常花費就是男方多出拉, 他也沒坑什麼。
但是女方就是會想要得到一些好處 (儀式感??)
久了男方自然會覺得不平衡, 而更不願意去做那些感覺被勉強的事。
當把事情爆發出來, 女方跳出來說 我也有出OOXX
說是平衡報導, 但真的仔細看的話...
房子就是登記女方名下 他沒要求更改
未來要住還沒住他就負擔了裝潢費也沒凹頭期
住都還沒住就繳房貸當房租,這根本超級好咖
沒跟配偶囉嗦房子登記,繳房租不是房貸划不划算, 妳的房我幹嘛幫忙裝潢。
小孩出生有用車需求,車子相關費用男方付出。
孩子的食衣住行育樂他也有出
然後女方上來說 她也有買衣服、買書、 繳保險兩萬
還有每個月繳一萬孝親(補貼娘家費用)
就沒搔到癢處阿
: 地價稅、房屋稅、住家相關耗材花費。
: 女兒花費的部分:衣服、書籍及女兒保險費2萬都是由女方負責,
原PO(女方) 並沒有否認男方支出, 而是補充自己出了什麼。
也就是說男方確實負擔了女兒的食衣住行育樂花費,
而女方列舉了自己負擔 衣服、書籍、保險費。
女方每個月給1萬孝親費 (給娘家的居住補貼)
雙方各分擔一半抵銷, 這點原原PO(男方)也沒提出。
: 新家已經交屋一年半最近才剛裝潢好,
不管新家還是舊家都沒差, 男方此項表列費用是真實的
: 但婚後到目前(已快3年)男方都是住在女方父母家,
: 女方母親一到四都煮飯給全家吃,週末女方父母偶爾也會買飯給全家吃,
: 男方僅有每週輪流一次洗碗。
有沒有動用不是重點, 屬於誰才是重點。
如果原PO認為錢是大家的, 那放先生那邊不也一樣?
前面有篇結婚錢變成數位幣被先生拿回去放在先生帳戶下,
數位幣也沒被動用掉阿。
這種放我這、沒有動用的說法有何意思?
: 老婆名下是因為我婚前購買的,婚後有問他要不要共同登記,
: 他拒絕我,他說他是租屋派,當作付給我房租,我當他房東。
: 婚前女方父母出了房價10%頭期款買了預售屋,
: 之後的房貸是男女雙方共同付款,由於男方表示女方父母多出了10%,
: 所以之後裝潢費用也由他負責(裝潢費用不超過房價10%)
房子原原PO原文本來就是說 "他負擔一半的房貸"
沒有說房子都他買的, 甚至沒提裝潢是他出的。
"現在"會是老婆名下不是因為婚前購買,
而是明明先生 共同負擔房貸(負擔一半), 且負擔裝潢費用(不超過女方多出的部分)
在他有資格要求共同登記的情況下, 他願意登記在原PO名下,沒有變更。
我是覺得實質得利就放在心裡,
如果妳真的要出來強調不是妳想賺, 是先生自己放棄的
那就記得萬一真到有那麼一天要處份房子時, 不要因為登記妳名下就當作是妳自己的。
: 交往7年和婚後第1年都是騎機車或者偶爾開女方娘家的車
汽車費用男方負擔,
跟因為目前住娘家、女兒出生後才買有什麼關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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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喜歡儀式感
: 男方年薪250萬,女方年薪130萬,
: 因為男女方財務獨立,平常女方要什麼都自己買,
難不成男方要什麼是妳買??
: 偶爾一起吃一頓大餐(一人1000-2000元,男方付錢)婚前這些都有,
: 但生孩子後有些都沒有了,索求還百般不情願。
婚前就男方出錢, 婚後要不男方繼續出錢不然就變沒有
: 所以去年也沒要求了、週年紀念日大餐(去年有,但男方也是不太情願)
輪流的話就有了吧?
今年或明年想吃, 換妳出就好了啊
: 婚前有跟他說我想省錢不買房,可以通勤上班,
不想買房,住娘家通勤上班
所以在新家(不管租還是買) 未準備好前,
在與公婆同住 或是 與岳父母同住 最終是住娘家。
: 每個月也會回一次公婆家,女兒是每週回去一次。
: 住娘家原因兩個:當時新居還沒蓋好及娘家通勤到上班的地方只需要15分鐘
這種問題是這樣, 已經沒有和公婆同住而是住娘家
妳真的覺得每月回一次比較賺嗎?
: (1)女兒的開支我不是都沒有付
從來不是都的問題, 而是誰多誰少
他也沒有提雙方各出一半的托育費阿
原文本來就只有說他負擔一半房貸
另一半預期不就是另一人(女方)出嗎
還是妳未來要霸氣一點,
像一些朋友板友常嘴的 : 不應該跟配偶收租金
給他減免??
那因為什麼 新家的雜費、稅費 都是男方出?
因為什麼車子費用都是男方出?
為什麼慶祝費用要是男方出?
為什麼紅包要是男方包?
"薪水自己賺自己花"
就我的角度來看, 負擔本來自己就該負擔的家用就是在這個範疇內。
如果妳沒有幫對方多出什麼,那請問妳賺的錢花哪一筆在對方身上?
或是說對方多花到妳什麼錢?
: 男方是100% i人,女方是E人,假日女方每天會帶女兒出門玩,
: 可能是去公園、圖書館、百貨公司、親子樂園
: (男方不需要跟,偶爾當司機而已,但大部分都是女方自己前往)
: 男方極度愛待在家,所以帶女兒去公園的次數屈指可數,
: 但女方不在意,一方帶出門,讓另一方可以在家休息,
: 通常女方帶出門放電結束後,男方只需要陪睡
這見仁見智
朋友間聊天不少人都說 和孩子在家不如出去
待不住的就是待不住, 能宅的就是能宅,懂得就懂。
: 目前男方說的整理環境是整理沒人入住的新家,
: 但女方娘家的垃圾是女方在倒,女兒每天玩的玩具是女方在收,房間是女方在整理。
也就是說, 本來家務分配有原本的模式。
現在新家準備入住有很多要整理的(新的工作項目) 男方抱怨女方不喜歡整理。
女方跳出來說, 但是原本娘家垃圾都是她在倒,她在收玩具、整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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