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像蠻多人在討論家管的事,於是來分享一下自身經驗。
我媽媽從以前就是女強人型的,我家是雙薪家庭,兩歲前我給阿嬤帶全日,兩歲後送幼幼
班,我妹妹則是給保母帶。
每天我們都外食,吃早餐店、自助餐,
即使我媽的薪水高於我爸,但我爸還是不帶孩子,因此我媽下班後要趕在托兒所關門前來
接我,週六(以前週六上半天)要打掃全家,週末才有時間陪小孩。
但還好我媽媽犧牲了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努力工作。在我父母離婚、我爸把房子跟錢都拿
走後,我們母女還不至於喝西北風,她真的很辛苦。
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家裡有家管是很重要的。
我阿嬤在我上小學、我家出問題時搬來我家煮飯、照顧我們。
那時我真的覺得比以前快樂很多。
不論是幼稚園、托兒所、或者安親班都是高壓管制。
在幼兒園老師會打人體罰,好不容易幼稚園下課,卻又要去托兒所,我看見在托兒所別的
孩子飯沒吃完,老師馬上賞他一巴掌。
上小學後課後的安親班、托兒所、保母家我都待過。
不論哪一個都是對孩子很兇的。
雖然我媽媽也很兇,但她有溫柔的時候。
其他托育的地方,就只是很兇而已。
每天都期盼媽媽早點來,但她總是要加班到其他孩子都快走光了,等的我眼淚都快掉下來
。
所以我阿嬤來了之後我們快樂很多,
可以下課就回家。回到家裡,有熱騰騰的飯菜,有阿嬤在家裡陪我們。
即使她不會寫字、不會教功課,但她教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如果沒有她,也許反骨的我在
國中就學壞了,真的很感謝她。
而在她來了之後,我媽可以無顧慮的去海外出差、加班、回家還有一碗飯留著等她。
我媽媽可以全心衝刺事業,也有很大的進展跟加薪,可以說沒有我阿嬤幫忙照顧孩子,她
很難有這樣事業上的成就。
其實我覺得是很難估算家庭成員對彼此的價值跟貢獻的,用原本工作的機會成本去算、或
家務員領的薪水去算都不太對。
我媽媽認真工作、撐起這個家,我奶奶照顧家人。若要說產值,最沒有產值的應該是我們
這兩個孩子吧。
但如果什麼事情都要計算產值,那何必結婚生小孩呢?即使長大了也不見的拿的到孝親費
啊。
補上自身婚姻點:
結婚後跟我老公決定薪水少的我暫時在家裡帶小孩。老實說如果覺得自己做的事毫無價值
,大多數人是做不下去的。
我身邊大多數的朋友是選擇產後回去工作。
我原本是想在家顧小孩+兼職soho。
怎知道老大出生後的生活簡直地獄,每天從早到半夜間歇哭嚎
又黏人。
別說工作,就連煮菜我也辦不到。
當時我有些憂鬱,原本信仰只要加倍努力就辦得到的我,為何別的媽媽都可以?我簡直就
是廢物,又怕這麼吵鬧的孩子送托會被揍(小時候陰影太深)。
一直到老二出生後我才發現老大算高需求寶。
而現在老大上學、我已經可以天天煮飯、帶老二去公園、唸故事,打掃整理都ok了。
所以我從不覺得那些「做不到」的媽媽是很遜的,我們並非從小夢想當家管學顧孩子,大
多數人剛生孩子都是新手、都在努力嘗試,真的需要鼓勵。
現在每天看到全家吃飯開心、老公孩子幸福的笑容就是我成就感的來源。
真的很感謝我老公犧牲與家人相處時間去上班。
真的覺得不論決定要雙薪、或單薪一方家管,全家都應該討論如何才是對整個家最好的,
而不是別人怎麼做就學人家做,這樣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家庭不該是用「產值」去計算的,而是用「幸福值」。家庭成員應該要為彼此創造的
是最高的「幸福值」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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