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邊指的「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2300萬」是指你現在的總資產含跟壽險給付
,那你希望的「用你的遺產照顧你的父母」其實沒這麼多喔
夫妻一方過世時,財產要先進行「夫妻財產差額分配」,也就是比照離婚,婚後財產的總
額一人一半。假設你太太把所有的壽險給付都拿出來當作你的財產,然後你過世時的總資產
+壽險給付總共3000萬元,其中1000萬是你婚前財產。
1. 太太沒有工作,如果也沒有資產,那你們共同的婚後財產就是2000萬,她可以請求
分1000萬元。這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是遺產(因為如果離婚她也拿得到)
2. 剩下2000萬元由繼承人(太太+2個孩子)平分,所以一人分666萬元。
小孩的分你應該不會想挪用來照顧父母。
3. 太太拿到的666萬元遺產,如果平分來照顧太太、父親、母親,那一人就是222萬。
如果依照「遺產照顧父母」的邏輯,可能就是太太把你希望照顧父母的450萬元交
給你父母或手足,責任就盡完了...。
結論來說,如果要規劃意外發生時照顧父母的錢,變更受益人跟立遺囑可能比較符合你
的需求。
: 單薪家庭,本身高工時高收入,名下有車有房。
: 有2個嗷嗷待哺小孩,太太全職。
: 我原生家庭有5個兄弟姊妹和兩位年事已高的長輩。
: 兄弟跟父母同住也已結婚,姊妹們均已出嫁。
: 兄弟經濟不寬裕。
: 本人有對自己保高額壽險,意外險,如果不幸掛了,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零零總總2300萬左右資產。
: 進入主題:
: 近期跟另一半聊到,如果那天我不幸掛了走了,來
: 不及的交代遺言,那你會代替我孝順我原生父母
: 嗎,以及會怎麼跟我原生家庭之後的互動。
: 另一半只會說,偶爾會把小孩帶回去給公婆看看小
: 孩,大概這樣互動不會太平凡熱絡。
: 我就繼續問:父母年事已高,以後勢必會有許多照
: 護費的產生,那你會不會幫忙分擔?
: 另一半回說:不會主動去幫忙分擔我爸媽的照護費,因為我有兄弟姊妹會去負責。
: 說到這裡,我已經有點不爽,我說妳拿了我一大筆
: 遺產,我的原生家庭卻一點忙也不幫忙,會不會太
: 誇張。
: 最後為了這個論點起了爭執,爭執之後她又說,
: 如果我兄弟們因為照顧父母而影響生計之下,她
: 就會幫忙分擔。
: 她同時也舉例,如果她掛了,我也不用幫忙分擔
: 她爸媽的照護費用,她姐會負責,但我也很清楚
: 她姐的財力,只比我兄弟好一點點,況且她姐只有
: 一人,我說我是不會放任你姐一個人負責。
: 討論到後來,因為煙硝味有點重,為了避免再起爭
: 執,我也就沒再討論。
: 結論:
: 我覺得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不論婚喪喜慶,兩邊都
: 要做到好,不要因為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就把責
: 任撇得一乾二淨才是。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m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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