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快登記 我對未婚夫有這樣要求合理嗎?

婚姻

41352

恕刪

我總感覺妳有點像是報恩的心態去答應對方 來結婚吧

(若是我誤會那我道歉)

不能說因為對方真的對你很好 你就用"登記"來報答人家

如果你確定你很愛對方 那就繼續維持下去

妳cover較多的費用 對方cover照顧妳的心力

在你們彼此都單身的情況下 這些付出都是"自願的" "歡喜的"

可是登記以後 有了法律的加持(或是枷鎖?!)

很多東西變成 "好像是義務/好像是應該"的

那很多東西就會開始計較起來

"妳一定要除夕回去陪媽媽嗎? 我讓你364天回娘家 一天除夕到婆家不行嗎?"

光是聽到這一句妳就飽了 以前是妳的自由 以後是老公的體諒

若是對方家裡真的債務突然爆炸 單身的時候妳可以只照顧妳男友

若是已婚的情況 妳確定妳能安然抽身只照顧妳先生一人嗎?


強烈建議維持原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2.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8781922.A.1E2.html
mepe10181樓真的還是當男女朋友就好~~不然就像上一篇結婚後就 12/06 17:31
mepe10182樓有過年問題,因為會被期待~~ 12/06 17:31
iloveannasui3樓如果男方陪女方364天都回娘家,難道換不到除夕回婆 12/06 18:05
iloveannasui4樓家過年??有沒有這麼誇張… 12/06 18:05
這個意思其實是 原po說男友家裡傳統 那365天 我就要求那麼一天來 行不行? 可是原po自己也很傳統啊 就想那一天陪媽媽 行不行? 為什麼原po偏偏要364天去選 就是不能選那一天? 明明結婚以後 都可以各自過各自的啊 結婚以後 就要被傳統道德綁架嗎? (當然也有可能老公很罩 完全不讓妳生活有任何改變 大概啦 或許吧 可能吧 許願吧)
linkmusic5樓贊成,就算最後拿婚前協議書出來吵,確定不會傷感情 12/06 18:08
linkmusic6樓?確定不會發生,我們家都這樣了難道你還要堅持婚前 12/06 18:08
linkmusic7樓協議見死不救?之類的 12/06 18:08
honobono8樓推這篇第二行, 12/06 18:12
omanorboyo9樓光是過年就先吵了 多那張契約給對方家人講話 何必呢 12/06 18:22
huzzah10樓二樓XD 12/06 18:58
huzzah11樓看板上這個趨勢 還真的可能換不到 笑死 12/06 18:59
newdks12樓推這篇!特別是第一句 12/06 19:01
ytwu13樓 12/06 19:07
nik35123514樓今天看下來這年頭要媳婦回婆家吃個飯都是無比犧牲了 12/06 19:32
al191415樓什麼時候加碼到男方"陪"女方364天都回娘家... 12/06 19:47
al191416樓是不是發現把"讓"人回娘家當恩惠很荒謬才偷換 12/06 19:51
Cauchy200817樓 12/06 20:05
ning99918樓 12/06 20:22
norikko19樓 12/06 20:26
angelanita20樓中肯到位 必須推!!!!! 12/06 20:55
kitten63121樓光看過年文就知道要計較的可多了 12/06 21:05
lebo46922樓超中肯xd 12/06 21:17
businesschou23樓所以說她何必結婚呢 12/06 21:22
ty21004724樓維持現狀啦 12/06 21:48
zero95514725樓男女互換的話,男的就會被嗆不負責,人生最好的歲 12/06 22:00
zero95514726樓月都給你還不娶人家。 12/06 22:00
不喔 如果今天變成 男方平常都cover大部分費用 然後女方家裡破產 兄弟姊妹收入都低 而且還很可能是個未爆彈 男女互換我也照樣建議維持原樣 因為本篇文章的男方 根本就不是個適合走入婚姻的背景 別人是怕破產拖累對方所以離婚 這個是已經破產然後還要結婚?! 論之後被拖下水的可能性有多少
kch040527樓建議維持現狀,有小孩也不要結婚,有人婚前婚後嘴臉 12/06 22:17
kch040528樓是不一樣的,尤其他家有債務,有多深?妳確定妳百 12/06 22:17
kch040529樓分之百知情,還有沒有未爆彈?200萬養一對情侶綽綽 12/06 22:17
kch040530樓有餘,不要再去淌混水! 12/06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