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跟身體虐待定義清楚可能比較好討論一些。
根據的是Corporal Punishment by Parents and Associated Child Behaviors and
Experiences: A Meta-Analytic and Theoretical Review
在另外一個版簡單的部分摘要:
https://www.pttweb.cc/bbs/BabyMother/M.1568815603.A.9CC
「身體虐待和體罰最大的分別在於有沒有造成身體傷害。
像是巴掌、打屁股,這些是基於造成痛,而沒有身體傷害的就是體罰。
但像是毆打、踹、燒這些就會被當作身體虐待。」
所以推文很多人的可能都是體罰,或許還沒有到身體虐待。但是這條線其實比想像中的
還要微妙。不過這邊也不多討論體罰的負面效果了。我試著從發展跟生理的層面試著
說明連結這在婚姻中經常見到的衝突。
人類從一開始什麼都不知道,到所謂的成人其實經歷很多過程。一般生理上的成人
可能要到25歲,因為前額葉才會完全發展完成。理智跟決策也才會接近我們一般認知
中的大人。孩子其實很大一部份受到生理因素的影響,因此衝動控制一定不如成人。
越小的孩子衝動控制越差。
在還是嬰兒到兒童這個階段,人類花了很多時間理解一些現象跟測試現實世界,以
建立所謂的心理表徵。其中一部份就是瞭解別人在想什麼,別人為什麼會這樣做或是
這樣說。換言之就是瞭解別人的意圖。
其中一個實驗大致上是這樣進行的。三歲以下的孩子看到A這個人把他的東西放到了
X容器中,接著離開房間。另外一個人B把東西移動到了Y容器中。最後A回到了房間,
實驗者請兒童預測A會去哪一個容器找那個東西。三歲的孩子會說A會去Y容器找。
四到五歲的孩子才會慢慢的開始說A會去X容器找。
這種能力的發展需要到孩子四五歲才會慢慢知道,有這個能力才能比較正確的理解
他人的意圖。我舉這個例子是試著說明孩子的確會因為發展上的限制導致在理解
事情上會有所限制。因此很多被大人不喜歡或是不理解的行為的發生其實是基於
發展上的限制,而非所謂的「故意」或者是教導就可以學會的。
衝突這件事情經常發生在雙方對於彼此意圖理解上的落差。
以原PO的例子來說可能像是這樣子:
源自原PO的基模(各種因素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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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某行為(現象)---> 不好的行為 ---> 處理(e.g. 說理、體罰、懲罰)
---> 某種行為/不好的行為 --->處理(e.g. 愛的教育或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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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庭的人的基模(一樣各種因素產生的結果)
所以怎麼處理其實已經是後面的事情了,兩方對於一個行為的判斷其實很多時候才是
衝突的點。討論的可能要回到更前面,兩個人是怎麼看待自己孩子的行為的。
這是一個不好的行為嗎?這是一個孩子正常的現象嗎?孩子有什麼樣的需求?
這個地方需要兩種能力:判斷孩子的「意圖」;理解此現象與發展階段的關係。
而溝通同樣需要瞭解彼此的意圖。所謂愛的教育或是關懷要處理的跟體罰要處理的是
同一個行為嗎?
行為學派大師Skinner認為正/負增強才能夠比較容易導出我們想要的行為,處罰或是
體罰只是減少該行為的頻率,而且慢慢的該行為很容易再次出現。
體罰很容易讓孩子陷入一個困境:理解一個行為不能做,因為會被懲罰。但是很難理解
自己該做什麼。可能很多人會反駁說,說理的內容就會告訴孩子可以怎麼做了。
但是後面的行為因為懲罰的關係很難被增強,加上被懲罰的恐懼或是擔心多半是蓋過
理性(如前面所說的因前額葉發展未完全),所以懲罰效果不彰經常是基於此原因。
同樣的意圖上的理解也會出現缺失,因為沒有辦法完整的建立一個因果關係的理解。
簡單來說理想的狀況應該是:
負向行為發生 --> 照顧者理解孩子意圖跟限制 --> 同理孩子的狀況及理解需求
--> 教導/說明孩子的行為可能的後果 -- > 討論並交換想法 -->
孩子理解/被教導較適當的行為及方式處理自己的需求
懲罰比較容易變成:
負向行為發生 --> 照顧者告知孩子行為是不好的 -- > 體罰
--> 負向行為減少、照顧者要求的行為暫時頻率增加 or
--> 負向行為減少,但其它行為增加 or
--> 負向行為沒有改變頻率,但發展其它方式趨避體罰 等等可能
回到婚姻上,原po可以試著一起跟另外一半處理的是:
1. 究竟要處理孩子的是什麼?(是減少行為還是增加行為?)
2. 兩人在處理長輩的需求時是什麼樣的行為模式(這個比較複雜,因為需要很多討論
跟溝通,還要瞭解跟思考彼此的意圖跟價值觀。而自己的行為模式可以試著去諮商
或是做一些認識自己的功課來達成。理解彼此的行為模式心理的不舒服感通常
會下降,因為比較能夠理解發生什麼事情了,也比較有心理空間可以思考。)
希望這樣簡單的說明可以給原PO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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