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說結論:不要搬去你跟你媽名下的房子
繼續租房子
你不要傻了
你老婆就是貪圖你媽財產
什麼理由都是假的
就是要白花花的鈔票
現在離婚率那麼高
你確定你跟你老婆會走到最後?
他沒付你跟你媽名下的房子
就想貪房子
你如果答應你也是呆
這種貪心的人
不要傻傻被騙了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懂嗎?
: 可能有些回應會漏記,先就有記得的做回覆:
: 1.生兩個很敢:孩子兩個是雙胞胎,意外的緣份我們也不願意去抹殺,儘管我們也知道兩
: 個這樣是養不起
: 2.爸媽買的房子:房貸部分是爸媽收租拿去繳,故目前是全額爸媽繳房貸,他們有自己另
: 外買的房子,將來應該也會搬去,不會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因為婆媳問題在早前就已發生
: 過,還很嚴重。只是隨著搬出來之後,她也漸漸能體會到我媽對她的好(這是她自己說的)
: 3.租2萬很高:我們是住台北市區,基本上這裡的租金沒2萬3是很難找到符合需求的房子
: ,且目前房東的確也已算便宜(同社區其他戶都租在23k-25k)
: 4.持分部分:就我知道,如果我媽走了,這會算在遺產的部分上,遺產在離婚狀態下,太
: 太是不能分的?這部分我不確定,可能有請專業人士解惑
: 5.各自負擔的部分:有人說名義上轉換就好(她出的兩萬變成家用,我出的名義變房租)這
: 我也講過了,也跟她說不是一樣的意思,但她說感覺上就完全不一樣(?
: 6.我是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畢竟小孩還小,他們還是需要媽媽的愛,但我們之間的感
: 情,因為她提的這件事,讓我也開始覺得是不是她已不那麼愛我?抑或者早就是如此,只
: 是我不願意去面對而已
: 7.我爸媽的確有一些錢,老實說如板上的大大所說,真的是常常需要父母的資助
: 他們也盡所能的疼愛兩個孫子,常常幫他們買東西跟帶他們吃想吃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我
: 才更不能理解她的想法
: 8.很多人說租金的問題,我說明一下
: 目前租的房子2萬是太太全出,我負責家用。將來要搬的房子,目前爸媽收租26000如果我
: 們要搬過去,他們同意再額外支援6000(也就是租金支出沒變)
: PS.我是家族獨子,沒其他手足
: 之後有看到不同的問題會再回覆
: 也很感謝大家的意見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28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