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17-5討論

婚姻

260903

版規:17-5 版主這次引用的罰則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處罰的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
直接一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覺得可怕
如果有,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半,這種生活應該會很煩躁,看她講話
就會不自覺想灌他一拳家暴

版主的回應:

1.
經版主群審視檢舉內容,認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為,雖後續又說理解但
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網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發表,另板主群亦不樂見
版上出現偏激暴力的言論,故從嚴認定,上述言論對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改依照15-1裁處。
依照一罪一罰原則
判處wn7158兩次違規推文刪除,各14天水桶,合計28天

2.
檢視推噓文內容,並無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
但相關言論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雖然被檢舉人在後續推文才補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板友先提出,
而係被檢舉人自行發表,相關言論過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樂見板上出現這類
偏激暴力言論故從嚴審理,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
另原先認定違反兩次板規,但參照以往對相同對象同一篇文內重複違規發言僅算
一次違規故原判決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這邊的說法很詭異,原先認定二次違反,但因為重複發言,又因為引起爭端,
改為17-5.所以因為違反15-1,但因為和版友引起爭端所以改罰17-5的意思.


再回頭看看15-1
禁止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14天。

原po從頭到尾都是假設性,且這個假設性是有前提的,"髒亂/口臭"
而這個假設性的人物"並不存在於原po生活中".

對原po不存在有這種行為的另一半進行處罰????
 
你可以說原po言語過激,但...
你對一個假設性情況且不存在的特定人士用這條?

我只能說,實務上應該沒有法官敢這樣判決.

 
17-5的條例: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1.依原po這樣的說法,會"淺意識不自覺","想到都覺得可怕",都是假設性用詞,
如果依此方式認定,版上發文有不少都可以依此去做檢舉.

2.不少發文都對另一半有所貶抑,不論是言語上或者是行為上,像是豬隊友一詞,
或是"看到就很想XXX"這種言論,依此標準,應可視為家暴(言語暴力).

上面兩則我不想舉例,因為舉例就要指名道姓某些id,
但相信常看版的版友應該對於這類文有印象,當然選擇性看不見的例外.

3.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這個的認定標準在哪?
 如果因為版友開始互吵就引用17-5,公告底下的推文已經開始吵了,
還有原判決所在的那篇文章,以及只要有爆文幾乎都是有人在吵的文章,
 版主說有人檢舉就要嚴格處理,請問版主要不要用17-5全部處理?
 17-5明白寫著"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

 有些版友發言就是很容易引起爭端,這些是不是也要桶一桶?
4.
 再來,引起爭端代表不只一人,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以17-5處理,
 有多重回應的就和引起爭議的一起處理,畢竟意見不同才會引起爭議.

 "大檢舉時代開始"

 私以為版規15(1~5)就版規15,版規17-5就版規17-5,
你說引起爭議我同意,畢竟婚姻版很少有哪篇文章底下的意見是統一的,
 但要說挑釁或破壞看板秩序這點我覺得太過,了不起就兩個版友的爭執.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所以有板規的制定,但板規不能無限延伸,
 無限延伸則是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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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困螻蟻,有名世所疑。中庸難為體,狂狷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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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cat1681樓公告那篇真的讓我覺得大檢舉時代開始,所以我才想 08/24 09:30
toocat1682樓推版主直接對17-5開釋,以免版友之後檢舉了卻產生 08/24 09:30
toocat1683樓不同定義,其結論成為自由心證的一條版規,對於婚 08/24 09:30
toocat1684樓姻議題這種本身就容易有爭議才需要討論的板塊實非 08/24 09:30
toocat1685樓好事。 08/24 09:30
mtyc6樓你好像說錯了 08/24 09:59
mtyc7樓你看一下skyjazz的推文,他有解釋 08/24 10:00
kutkin8樓真的是大檢舉時代 08/24 10:04
ror9樓不是每個人都會看長推文,另希望解釋直接寫在17-5上 08/24 10:09
mtyc10樓Skyjazz 的說法是並不是引起爭論、挑釁就判17-5, 08/24 10:16
mtyc11樓而是該位網友的言論有提倡家暴之嫌,以往類似判例也 08/24 10:16
mtyc12樓是這樣判,判決標準一致。看文裡意思應該是skyjazz 08/24 10:16
mtyc13樓主張判17-5,若要討論該版規,應該要把skyjazz的 08/24 10:16
mtyc14樓解釋放進來討論 08/24 10:16
mtyc15樓我也贊同17-5的判決標準要寫清楚。該公告推文都有討 08/24 10:17
mtyc16樓論,還是建議大家去看 08/24 10:17
Isveia17樓這個判決沒有問題。該ID很多言論早就該進桶了,直到 08/24 10:27
Isveia18樓這次才進桶,足見板主之仁慈。那種言詞真的不該在婚 08/24 10:27
Isveia19樓姻板出現。 08/24 10:27
jfw61620樓認真的版主 08/24 10:29
pinkygirl21樓是的 skyjazz的意思就是 過往判例都是這樣判 過去這 08/24 10:33
pinkygirl22樓樣言論 "這種女人就是先扁一頓就會乖了" 判180天 08/24 10:34
cloverice23樓大檢舉時代+斷章取義 08/24 10:36
pinkygirl24樓版主這樣判沒有問題 本來這種言論就根本不應該出現 08/24 10:37
cloverice25樓跟微博抓敏感字眼屏蔽和舉報制度類似,根據各種關 08/24 10:40
cloverice26樓鍵字舉報,有問題再來申訴解桶 08/24 10:40
mtyc27樓現在是說skyjazz的判例跟微博類似?只看關鍵字?但 08/24 10:42
mtyc28樓我看內文跟推文都是有把上下文推舉進去 08/24 10:42
cloverice29樓微博也是會抓上下句,但基本上有關鍵字就先抓只是 08/24 10:46
cloverice30樓關鍵字認定的範圍更廣而已 08/24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