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原po文章以及推文討論,我們可以知道
實際出資者(or出資較多者),此處以房子為
例,若要對房子進行變更or拜訪 應先取得居
住者同意 。以下舉例 :
拜訪前應先取得居住者同意
裝潢時的設計應讓居住者參與並取得同意
簡言之,為了尊重居住者,應取得居住者同意。
以上是我看了原po的文章做出的結論,也贊
同這些想法。
但後來我又有其他疑問:
實際出資者/大部分出資者 如果要處置
ex:
賣掉全屋或部分持分
出租給第三者
因而可能需要請居住者搬出, 請問應該先去
取得居住者同意嗎。
我自己的想法:
看了原po那篇,我認為尊重居住者非常重要,但是對於上面的疑惑,我又覺得賣掉或租給其他人應該不用居住者同意,不知大家怎麼看?
補充:
其實我提出的疑惑應該常見於婆家小家庭紛爭。(以下劇場)
公婆對媳婦不滿 ,又剛好小家庭居住在公婆出資的房子,於是公婆不給好臉色,甚至趕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07.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54843722.A.F22.htmlkutkin1樓只要不是進臥房 只在公共空間其實還好 06/10 14:54
→ kutkin2樓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放大到這樣 06/10 14:55
→ 本人3樓樓上 沒有吧 就算是客廳坐也要經過同意才能進啊(以 06/10 14:56
→ 本人4樓原原po的觀點) 06/10 14:56
→ kutkin5樓原原po 那個 50%股東說可以 50%股東說不行 06/10 14:59
→ kutkin6樓說不行的就放大招 尊重 來情勒 06/10 14:59
candyrainbow7樓我覺得還是應該事先告知,要求限期搬出,至於會不會 06/10 15:01
→ candyrainbow8樓被主張不定期租約還是什麼的就很難說。不過通常走 06/10 15:01
→ candyrainbow9樓到這條路,大概也是父子反目成仇了,以後破冰的可 06/10 15:01
→ candyrainbow10樓能性也很低 06/10 15:01
→ kutkin11樓那她自己有沒有尊重另外50% 06/10 15:01
gruenherz12樓那為何裝磺時就沒有出入尊重問題?因為有人可以轉 06/10 15:03
→ gruenherz13樓嫁時間成本嗎? 06/10 15:03
→ kutkin14樓公婆順位比裝潢工人還低吧 06/10 15:04
→ kutkin15樓小事情 硬是要鬧大 06/10 15:05
→ 本人16樓g大是什麼意思呢 裝潢那個例子是說裝潢風格等等 要 06/10 15:05
→ 本人17樓居住者同意 06/10 15:05
→ gruenherz18樓夠自立的話就自己請假監工,不要像請公婆s顧小孩一 06/10 15:11
→ gruenherz19樓樣拿親情當代幣。 06/10 15:11
Shizuku20樓說的是同意啊 同意就可以啊 06/10 17:32
makio21樓若和媳婦關係很不好,公婆還願意讓兒子媳婦住當然是 06/10 23:05
→ makio22樓為了兒子,如果只有媳婦的話早就趕出去了。媳婦們 06/10 23:05
→ makio23樓至少要有這自覺吧 06/10 23:05
makio24樓說真的,住公婆的房子就要知道那是公婆為了自己兒子 06/10 23:06
→ makio25樓而給的房子,媳婦不要在那邊自我感覺良好 06/10 23:06
→ gruenherz26樓樓上的意思是媳婦沾粘老公的福氣才有免費小窩可住 06/10 23:26
→ gruenherz27樓嗎? 06/10 23:26
→ makio28樓是不是福氣我不知道,但是我也不懂如果這麼容易被惹 06/10 23:45
→ makio29樓毛為什麼要去住別人給的房子? 06/10 23:45
→ sazabijiang30樓如果是岳父準備給女兒的房子,男方也該自知那是人 06/11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