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勤倒數第二天,我在備勤室寫作。
http://i.imgur.com/PMxPDD2.jpg
出賣一下被阿潮弄壞的電風扇(R.I.P)
今天來分享一個小短篇,關於派出所的鄰居。
為了不違反偵察不公開原則,
請將本篇第二部分的文章視為創作。
--趴萬--
故事分為兩段,第一段是由阿哲學長口述。
阿哲學長堪稱本所最帥,高高壯壯,
最近參加柔道比賽都遇不太到滿可惜的,
充滿熱忱而且為人熱心,是個好榜樣。
(已死會,女朋友神正)
當天將一位阿婆來派出所,她沒有帶鑰匙,
沒辦法回家,來派出所借電話打給鎖匠,
結果鎖匠打不開阿婆家的門XD
所以決定讓阿婆待在所內休息。
等待之餘,阿婆盯著廁所的方向看,
那裡放的是一排鐵製的椅子,附腳鐐手銬,
拿來銬嫌疑人用的物品,在廁所附近。
婆:「少年仔~」
哲:「阿婆安怎?」
婆:「那個水姑娘是犯什麼罪啊?」
阿哲看向阿婆指的方向,空空如也。
哲:「阿婆哩咧公啥...毀?啥米攏某啊!」
婆:「有啊!她面對牆壁站著餒,廁所外面。」
哲:「...幹令老師...」
聽說那陣子阿哲去上廁所前都會朝牆壁鞠躬。
--趴兔--
昨天晚上十點多受理一則外勞竊盜案,
外勞連續竊取雇主的物品,雖然都不貴重,
但雇主受不了直接報警處理。
人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做完移送分局偵查隊。
外勞年紀很小,女生,會說會聽中文,
但看不懂中文所以請了翻譯,順便通知仲介。
但都已經等到移送偵查隊、再送地檢署之後,
仲介才姍姍來遲,而且一進派出所便嚷嚷,
「人呢?送地檢署?怎麼這麼快?
那沒我的事我要回去了!」
熊:「小姐留一下電話我們好跟你聯絡!」
仲:「幹嘛?我還要休息,五個小時的車程,
我開車從南部上來的,現在快累死。」
熊:「因為外勞在台灣沒有住址,
所以檢察官可能會把外勞責付給你,
晚上可能要交由你安置她,等開庭」
(當時快凌晨一點了)
仲:「喔,那叫她蹲在地檢署外面等天亮。」
(我&熊傻眼)
仲介旁熱褲妹:「外勞不是住勞工局?」
我:「...你以為勞工局是旅館嗎?」
熱:「ㄜㄏㄏㄏㄏ」
然後仲介就不留一片雲彩的離開了。
好死不死檢察官就是判定責付外勞給仲介,
結果仲介留給雇主的手機打不通,
簡單來說就是想裝死就是了。
檢察官可能也急著下班(幹)所以就決定—
把外勞責付給派出所(幹)
所以我的備勤責任就變成看管外勞...
上了腳鐐手銬之後她安靜的坐在鐵椅上休息,
我拉了電風扇給她吹之後坐她旁邊看書,
跟她說如果要喝水或方便跟我說,我帶她去。
過了一下她表示想上廁所,我打開她的手銬,
示意她跟我去廁所,她指著我後方盯著我說:
「那邊的女生也是警察?她帶我去廁所?」
瞬間我的雞皮疙瘩整個炸開來,因為...
...本所沒有女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況且深夜勤也只剩下我、熊、阿潮而已。
我根本不敢回頭,硬著頭皮蹲下解開腳鐐,
然後把她丟進廁所就跑遠遠的遠端戒護她,
一邊也對著空無一人的牆壁鞠躬...
後來想到一招,調監視器找到仲介的車,
利用車牌找到仲介戶籍,知道她住在哪裡,
接著打電話到該轄區派出所,幫忙聯絡。
(明明住隔壁城鎮而已,騙說從南部上來)
仲介還很不爽說她在休息,明天才會來接她。
而事後才知道當晚仲介出現在派出所時,
雇主早就和仲介把錢結清跟外勞斷絕關係了,
仲介早就知道外勞已經變回自己的責任,
卻故意用不留電話、關機等方式逃避責任,
讓外勞被責付給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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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跟我說完之後我爆笑,
我:「學長,你知道上次阿潮去一個阿婆家,
處理一個抱高麗菜蹲著吃的魔神仔嗎?」
哲:「靠憋,那就同一個阿婆啊!」
我:「...我還以為她是失智還是精神病...」
哲:「反正我是信了...去廁所記得喊借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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