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姊姊Y>
過去三年多
我一直都跟同一位房東姊姊(簡稱Y)承租套房,
一位看起來40多歲黑黑肉肉很親切、
說話方式很年輕的大姊
她說自己是為舅舅代管房屋代理出租,
第一次簽約時是我PO文徵套房,她私訊我,第一間套房社區化名【原點】
房間採光好,價格好,又有附洗衣機,各方面條件都很優,很快我就決定要租。
簽約時因為第一個版本的租約太多塗改的地方(她一直不斷寫錯日期金額)
還有比較嚴重的是她把押金打叉
另寫成訂金
我找男友討論覺得很奇怪,
押金可以退,訂金是不能退的
於是上網搜尋她的身分證字號,查無此人(身網路上可查分證號的排列組合正不正確)
覺得匪夷所思,跟一些朋友討論後決定讓我男友
跟我去警局備案
我記得當時沒報案,因為警察說直接報案就是當做詐欺刑事案件,但
損失還沒有實際發生,怕真的是誤會人家那就很尷尬,所以當時的警察是說,
那也可以幫我們備案就好,我們可以回去找她拿身分證影本等更詳細的資料,
真的還是有問題再報
(前陣子我們回去警局問,他們查了備忘錄說找不到紀錄,說台灣沒有備案這件事,說
當時沒有報案就不會留紀錄)
後來我是要求契約重簽,
請她出示原房東(她舅舅)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以及房東委託Y的代管證明,
還有請她提供她的身份證影本,
她只說舅舅覺得太麻煩念了幾句,
還是提供給了我,
所有權狀的名字是李Z,
而委託書的舅舅名字是李C,還蓋了印章。
房東姊姊Y說李Z是她舅舅李C的兒子,
在附近的警察局當警察,
老父親將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
這很常見。
我上網查看到臉書
李Z這名子真的是警察,
我後來也問了管理員
的確屋主登記在一位警察名下,
而且她說警察兒子就住我隔壁套房,
重點是臉書上那位李Z警察就在之前我備案的那間分局當警察,當下覺得自己鬧了大烏龍,
差點誣告警察親戚
事後我也委婉問姐姐關於身分證號跟她的身分證影本不一樣的事
她抱歉地笑說哈哈她常常這樣把6跟7寫錯順序(?)
好吧就當作是她天兵好了
到這邊我覺得既然是警察,
所有權狀也有了,
沒什麼好懷疑的,
這才安心住下。
後續幾次續約就沒這麼麻煩的證明文件了,形式上簽簽收收一共續了三年。
沒什麼大問題,而且她對房客真的很好,對我以姐妹相稱,跟管理員說我是她妹妹,
電費常常優惠我一些、還買水果,說看到很便宜,就順手買一盒、
自己做的手作工藝袋、小蛋糕等等
提醒我自己一個女孩子住在外面
要怎麼保護自己、注意安全什麼之類的,還有提醒我說不要跟哪個管理員聊天,
管理員很八卦會到處亂說話。
總之我那兩三年覺得就是她人很親切,
自己當初會懷疑,是錯怪她了,
偶爾我也會帶一些水果、小餐盒之類的跟她分享。
洗衣機等電器壞了,她也有幫忙更換,水管堵塞請她叫修,都還算正常,
僅是會轉達舅舅或警察兒子抱怨說這些很煩,
所以我電器電燈壞掉也都很不好意思第一時間跟她反映,
都拖到真的影響到生活才跟她說。
其實都沒啥毛病,最奇怪主要是兩點,
第一付租金跟水電的形式都現金付租,
不然就是幫她繳話費、繳帳單、超商刷條碼之類的。
第二是
這位Y常常會提前兩個月甚至更久收全期租金、都推是說是舅舅在催要收租,
有一次是說她同事新冠去世,需要包白包
(私以為胡說,結果她還一邊聊一邊轉貼死亡證明跟對話截圖給我!?)
或是自己眼睛要開刀
(本以為在胡說,結果當面看到她瞳孔內真的白白一顆,
嚇傻,並決定以後不再亂冤枉她XD)
反正一次又一次都證明我誤會人家了
到後來也就接受了,
她只是很可疑、缺錢,急週轉,
但是她人不壞,人很好這件事情。
第四年Y突然說房東(她舅舅)的警察兒子要將套房收回,
Y要我住到另外一個社區的套房
(第二個社區化名「景點」)
我覺得很意外,因為我都準時甚至提前交租根本模範房客,
但她就說舅舅的警察兒子宿舍不能住
要搬回我現在住的套房。
我問說那個警察兒子不是就住在我隔壁間嗎,
她說她之前說錯了,
最後又說房間可能是要租給女友住的或是要自己出租,她也不曉得。
為什麼沒細究?
也許是她可疑到我已經習以為常了XD
總之後來Y說她舅還有另外一間房間可以租我,
我說那為什麼他兒子或其女友不去住景點那邊就好,非要我搬走?
我住在這的時間因為工作因素也許只剩最後半年真的很不想搬
她說她也是這樣跟他們說,但是舅舅父子性格古怪,無法溝通…
我很納悶,也私自猜說她是不是沒有按時把我的租金上繳?
但因為之前實在誤會她太多次XD
決定別亂猜了。
總之在準備搬離原點的套房期間,
她也帶我看過景點的房間,
廁所狀況比較不好
窗戶關死通風不良導致疑似寵物的味道很重,是待不住的那種,
(所以我男友還是陪我去看了其他租屋
是也有看的不錯的但是房東還沒有確定要租)
再回到景點的時候,
我意外發現了氣味的來源,
房間角落有一隻死麻雀。
原來是紗窗破到有鳥會飛進來 ,
平常窗戶才會都關死死
而後來Y突然又降價了,
只要付清半年租就可再優惠一個月,
那就真的很划算了,
想說氣味的問題既然有辦法解決,
就決定還是跟她續租。
在簽景點這邊我就沒跟她索取額外的證明所有權狀了,
直接相信她說這一樣是舅舅的房子,
畢竟我前面已經跟她租了三年房子,沒出啥事。
但是她這次一樣在我入住之前就要付租金,八月入住起租共租半年,7
月就要跟我拿三個月房租,我想說景點的前房客妹妹都還沒搬走,
東西都還在呢!我就要付一半的錢?
有點猶豫,但是想說就當作訂金算了,先付了一半。
而且中間還讓我直接匯錢給房東的兒子戶頭,
也就是給警察李Z的存簿匯了錢。【到這邊我也就確認了這兩間是同一個房東】
我在匯款註解欄還特別標示已付多少,剩餘多少尾款,想藉此跟正房東交流
表達我有提早付租金喔!
到八月初,Y就跟我拿了所有尾款,而前一段押金直接續用,省去麻煩。
八月底九月初我正值衰運連連,
細故爭執工作加重食物中毒光明燈漏點,
在我住到第二個月某天,
剛下班管理員突然聯絡我說 警察找我,
這輩子還沒被警察找過,三小?
下樓警察說要我指認一份租約上的人的身分,
說有死亡事故,屋內多份租約,都不同名字,無法確認死者真實身分,
那是我的名子,是我的合約,
到這邊我還想說,不會是房東姊姊吧?
我問說 那間房間裡有養很多貓嗎?
因為Y常常把流浪貓帶回去照顧
員警打電話問了一下,確認有貓,
那就八九不離十了
很震驚遺憾這麼好的人怎麼會突然離開,
感傷了一陣子,想著要跟房東的警察兒子問公祭地點,去捻香。
整個晚上我還很期待(又害怕)接到房東姊姊的來電,
希望她像平常被誤會時的語氣一樣
笑著跟我說:妹~~~那不是我啦!!!
隔天一直沒收到警員的回電,
我忍不住回去原點社區問了原點管理員,一切才真相大白。
他說,應該是在7天前,那天半夜到隔天上午之間去世的,
前兩天就有看到她身體不舒服,再過兩天都沒出門了,
我說怎麼會病這麼重
他說,她沒有健保卡,
我說怎麼會這樣?
他才說 她身分特殊
警察搜索另外還找出三張身份證,但似乎都不是她本人。
鑑識科第二次出動才做了指紋辨識,原來是名通緝犯。
她原來都用假身份當二房東出租房子,
屋內四份契約,都是用不同的身分簽,
什麼舅舅也是假的!
沒有舅舅李C ,不存在的,原點屋主就是警察李Z,
最慘的是我現在住的地方,
房東既不是舅舅也不是警察,更不是房東姊姊Y本人
而是完全沒提過的人,
我整個晴天霹靂,
我已經預付了整整半年的房租跟押金給她,
這才住到第二個月,那我怎麼辦?!
我問原點的管理員,你們一直都知道她的狀況嗎,
他說他也是昨天去錄筆錄,聽警察說,他才知道,
不然平時他也覺得她為人很不錯,也很辛苦每天凌晨送報紙賺錢。
我說對阿,她人超好對我很好欸!
真的沒想到會編這麼大本的劇本…
我問說那貓呢,常聽房東姊姊說她養快十隻流浪貓,貓怎麼辦,
他說只有三隻但動保處只抓到兩隻,又跟姊姊說的不一樣了…
心情複雜的當下,來一個阿姨說住在Y樓上,抱怨味道太重不敢搭電梯,
要求社區趕緊找Y的房東來處理…
我記得姊姊說她住的樓層是頂樓為什麼還會有樓上的住戶…
陪管理員安撫一下阿姨之後我回到景點社區,
這下終於跟景點的很敬業的黃管理員北北正式交流了。
我說我是Y介紹的房客,
我想要跟他要真正的房東的聯繫方式。
黃北北說,所以妳不是她妹妹齁。
當然不是,他說其實昨天警察下午第一次來的時候,他還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還以為我有什麼古怪。
晚上八點又有警察來問我這間的上一位租客,他才意識到是Y出事
而且他告訴我,每位她帶來這邊的房客,
她都跟管理員說是她的妹妹,房租都是她在繳。
他也覺得很怪怎麼姓劉姓賴都是她妹妹,但也沒想太多
不過,景點的黃管理員跟主委他們也說,Y她人不錯也很客氣...很意外她是這種情況
後來黃管理員跟我說景點這邊的原屋主,也就是我真正的房東,
是女生,人出國去了,現在正在...環遊世界...
嗯意外嗎?還能多戲劇性呢?
管理員很熱心當下立即就幫我撥了賴訊息給她,
但未接,我想說還是我留我的通訊方式給她
我跟管理員說,Y每讓我搬到一個地方、就叮囑我,不要跟管理員聊天,
管理員很會囉嗦、很八卦亂講話...之類的,
所以我基本上沒有機會跟管理員核對訊息,
主委在旁聽了說,唉妳真的是吼,
每搬到一個新的地方最應該聊的就是管理員不然就是鄰居
唉我只能說這是血淚的一課。
https://i.imgur.com/69LUvgw.jpg
接下來我跟原屋主(景點房東)聯繫的過程就比較單純了,說人在巴拿馬,
我簡單問說我可以繼續住嗎?
我問到水電費以及管理費部分,不曉得Y是有拖欠嗎?我需要定期注意嗎?
她說她都還沒繳
問我說Y她怎麼了嗎?
https://i.imgur.com/HxohY5p.jpg
就如圖 還說以為是我要買房
(啥還有另外一個妹妹????)
她後來一邊貼了水電費明細,並說明房租繳給她,管理費可詢問管理室,
我只好又再重複了一次,我已經繳清了半年的房租了,
我拍下租約的支領清單,傳給她寫明於7月底8月陸續繳清了未來半年的租金,
每筆都有Y的簽名。
她也傳了她跟Y的對話截圖,提到10月要將逾欠的租金幾萬連同購屋1百多萬一起給她(?!)
我只能回訊息說,我們都被騙了…
她回一張哭臉,我回一張哭臉。
屋主說,妳先安心住吧。
(阿彌陀佛。)
很快我繳清了欠的水電費,隔天也去清了積欠的管理費,
管理員跟主委一臉同情跟愛莫能助
昨天是正牌屋主回來的日子
一大早就約我要聊聊
明天我要跟她談了
好緊張。
她會不會把我趕走?
跟我討之前的房租?
會打出來是覺得這段經歷整個都太媽佛了
他們都說我人生出了什麼事是在拍電影嗎?
飄點就是頭七的敲敲敲吧?
凌晨不知道從哪飛進來的鳥鳥算嗎…
我同事都說是房東來看我了
---------- 更新 --------------
跟正牌房東溝通的結果
我的租約本來是簽到113年1月30日,
房東12月初回國,
要跟我討要12-1月兩個月房租
我說我們都已經付過一次了,2個月的押金也付了,
8-9兩個月管理費也是我幫忙出的,(因為是兩戶的管理費金額有點高)
問房東說她那邊不是也有Y兩個月的押金嗎? 房東說她的押金早就抵掉了。
房東說不可能都讓她吸收吧?後來說各退一步,12-1月只收1個月的房租...
因為還牽涉到是否續約的問題,又不能撕破臉 很複雜
我還在考慮...
管理員遇到我有關心我,他是覺得不應該再跟我收錢才合理,
而且他說接下來的10-1月的管理費他有問房東,房東說是我要出...有點吃人夠夠> <
接下來若2月之後要租
房東的原定租金再加上管理費
比原本Y租給我的優惠價還要高超過50%
後來談到高30%...
我再來只需要住半年 ,如果不想再搬,就得吞了...
突然覺得 Y對我還比較好嗚嗚嗚...
要不是突然往生,突然爆出這些事,
那她真的是人很好,沒從我這佔到什麼便宜
只是提早跟我拿租金,透過我週轉現金
倒也(還)沒對我做什麼不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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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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