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40/7378113
2.原文標題:
股東控亞太股臨會通過遠亞合併有瑕疵 亞太公告回應了
3.原文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4.原文內容:
亞太電信今年4月15日舉行股東臨時會通過亞太電信擬與遠傳電信合併案,有股東認為程序有瑕疵,決議無效,並將亞太電信告上法院。亞太電信公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出爐。但亞太電信強調,有關合併案過程,亞太一切程序合法合規,並無任何瑕疵。
亞太電信表示,非常遺憾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不同見解,因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後續處理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辦理。
亞太電信公告指出,亞太電信於5月23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寄送之起訴狀,先位之訴聲明為:「一、確認被告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所通過之『討論事項(一)本公司擬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決議無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備位之訴聲明為:「一、被告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所通過之『討論事項(一)本公司擬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決議應予撤銷。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亞太電信公告指出,原告先位之訴駁回,被告於民國111年4月15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擬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決議應予撤銷,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負擔二分之一。
至於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亞太電信表示,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影響,而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訴訟事宜。
5.心得評論:
亞太遠傳好不容易才通過重重關卡準備合併,
突然來個撤銷當初股臨會合併案的判決,
這樣是不是需要再開一次股臨會通過合併案呢?
如果是的話勢必合併案又要再延後至少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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