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健身中心「飲用水出包」挨罰!消保處稽查:7成教練契約違規
▲消保處稽查發現,高達7成健身教練定型化契約違規。(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今年5月前往雙北等7縣市、21家健身中心進行聯合查核,發現超過7成、15
家的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另有14家定型化契約、10家飲用水都不符規定。
消保處指出,已督促業者改善定型化契約,飲用水不合格則處罰1到4萬不等,呼籲民眾購
買健身房課程前要冷靜理性。
隨著民眾健康意識提升及疫情解封,民眾到健身中心運動已十分普遍。消保處為維護民眾
的安全及權益,今年5月前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嘉義市及宜蘭
縣的健身中心進行聯合查核,總計查核21家,並在今天公布查核結果。
消保處表示,在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共有14家不符合規定,等於有3分之2不合格,主要
缺失為無法認定有踐行審閱期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資料未揭露於現場明顯處所及公
布於業者網站等。
另有15家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不合規定,主要缺失為無法認定有踐行審閱期規定、投
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資料未揭露於現場明顯處所及公布於業者網站等,上述缺失目前都已經
改善完畢。
此外,這次共有10家健身房的飲用水不符規定。
消保處指出,主要缺失為飲用水設備未每月至少維護一次並作成維護紀錄表、未依規定辦
理水質檢測及檢測等,已由各縣市環保單位開罰1到4萬元不等。
消保處表示,還有7家業者建築安全管理不符合規定,包括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
報、未辦理變更使用及未辦理室內裝修許可等;還有1家業者因防火管理人異動未報當地
消防機關備查而違反消防安全管理。
消保處指出,這次查核發現的各項缺失,已請各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要求業者儘速改善
,包括定型化契約已改善完畢,但也提醒民眾,在簽訂契約前,要先冷靜、理性,務必詳
細審閱條文內容,尤其在簽訂教練合約時,更應確認有無指定教練,切勿一次購買過多課
程,以避免教練離職、異動或課程上不完而產生解約退費糾紛。若遇上業者不當推銷課程
,也可適時向主管機關反映。
▼健身中心聯合查核結果彙整表。(圖/消保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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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6/28119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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