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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aayyy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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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賽季裡,我試著研究了一下現在NBA到底在淘汰什麼樣的球員,
但苦於各種問題沒能得出足夠可靠的結論,
不過有些東西寫都寫了,還是發出來分享一下。
這個想法源自於當時在自由市場有三名後衛遲遲沒有找到工作:
Markelle Fultz、Dennis Smith Jr. 和 Lonnie Walker IV。
Lonnie Walker IV 後來找到了,但在文章發出的這天,他已經被裁掉了。
由於明星球員因其特殊性才能被視作“明星”,
故以下討論主要集中於聯盟中層和下層的角色球員;
討論的核心是趨勢,但肯定無法覆蓋所有的情況,
一定存在脫離大趨勢之外的個別現象。
現代籃球對投射的強調已經無需贅述,越來越多的球隊發現
按照投射水平佈置對位優於按照體型能夠獲得更大的收益,
但或許我們還可以繼續明確這句話裡「投射」的定義。
NBA已經不太能容忍只會投簡單定點三分的非中鋒球員,
整體趨勢是【體型越小,對射術和持球的容忍度越低】。
如果不會持球,一個發展方向是能駕馭無球掩護或手遞手三分,
提高出手難度成為戰術型射手,如 Duncan Robinson。
如果射術有限,那就得靠前板活力、
侵略性或對位能力來提升進攻貢獻,如 Saddiq Bey 和 Harrison Barnes。
如果是持球型球員,那麼拓寬持球投射程無疑是當下最主流的選擇,
這是持球手消化更多球權最「簡單」的方式,如 Payton Pritchard。
當然也有個別持球手能另闢蹊徑,靠極致的傳控和中距離進球能力在聯盟站穩腳跟,
如 Tyus Jones、Tre Jones 和 TJ McConnell,
但這個路子對球員能力的要求就遠比前者高,
能力不行就很容易變成影響力毒瘤,典型反面教材就是 Jalen Hood-Schifino 。
再說另一端。和進攻端的趨勢相反,【對體型越大的球員,對防守的容忍度越低】。
大體型球員本就有交出更多防守貢獻的先天優勢:單防能對位更多位置的球員,
協防能覆蓋更大的空間。如果球員在這端的優勢夠突出,
那麼球隊可以容忍他在進攻端扮演較為單功能的角色。
中鋒自然不用多說,非中鋒球員裡如 OG Anunoby 和 Herbert Jones。
再往下細分,對體型越小的球員,對單防的容忍度越低。
小個子球員整體的協防價值很難和大個子相比,
所以相對於協防,對這類球員單防的要求更高。
結合以上兩個趨勢,我們大概能對文章開頭的問題做出一個初步的回答:
NBA 淘汰球員的一個趨勢,是不會投籃的矮個子和不會防守的大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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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的代表是 Markelle Fultz、Dennis Smith Jr.,兩人都是曾經的高順位秀,
上賽季都是同位置上不錯甚至頂尖的防守人,但至今都沒找到工作。
後者如 Chimezie Metu 和 Marquese Chriss,
雖然都有意識地拓寬了射程,但因為防守太差,也難逃被淘汰的命運。
當然,更多的這兩類球員在選秀這第一道門檻時就被篩選掉了。
但顯然,這不是NBA淘汰規律的全部。控衛和中鋒是NBA可替代等級最高的兩個位置,
一方面來自被歸類為這兩個位置的球員的相對獨特價值(控衛的發展、中鋒的防守),
另一方面也源自於這兩類球員的外部競爭環境。
聯盟裡留給中鋒的坑位本就最少,而從球員發展角度,這類球員的定位很好做,
技能又相對較容易培養,不少人在入行時就有不錯的完成度,
近些年不乏新秀中鋒就能打出不錯影響力的案例,
如 Walker Kessler 和 Dereck Lively II。
控衛則有著(可能)最大的人才基數,
矮個子球員和大個子球員都會在這條賽道競爭,
而符合控衛技能的球員發展路線又相對最主流,這類球員的競爭往往最為激烈。
同時,傳統的「得分後衛」正在消亡。
在圈哥(作者)休賽季的球員得分中,二號是場均得分最低的位置。
這裡面當然有傳統位置劃分的局限性,但從功能性上講,
所有被記為二號位的球員中,符合傳統得分後衛印象的定點、
跑位和突擊型側翼的數量,明顯不如持球屬性較重的持球手和組織型側翼。
小體型、光有無球屬性的後衛,逐漸被功能更接近控衛的雙能衛,
和體型更接近前鋒的側翼所取代。更接近控衛體型、但沒有持球屬性的二號位,
如 Malik Beasley 和 Sam Merrill 這樣的單位置球員,數量已經越來越少。
註:這段寫得很擰巴(=矛盾)。
傳統的球場位置劃分主要以體型為依據,
在多年的發展過程總結各位置球員的共通性,
從而描繪出從控衛到中鋒的傳統畫像。
但隨著越來越多突破刻板位置印象的球員的出現,
傳統的球場位置劃分的限制愈發明顯。例如我們說 Luka Doncic 是控衛,
其實並非以體型為依據,而是以符合該位置傳統畫像的功能性為依據。
但聯盟中依舊有很多符合傳統畫像的球員,
現在又有模糊位置劃分法和進攻角色劃分法,
導致我們在討論球員位置時總會出現一些理解上的錯位。
搖擺(能打多個位置)是這個時代最重要的球員屬性之一。
一般來說,能向上搖擺的核心因素是防守,這些球員要麼體型在同位置球員很突出,
抑或是有超越體型的對位彈性或協同能力。能向下搖擺的核心因素是持球和投射,
進攻端有能力去兼容體型較大但功能較單一的球員。無法搖擺多位置的角色球員,
會為教練組合陣容增加難度,自然也更容易被聯盟淘汰。
從功能性來說,角色球員的發展方向無非就是兩個:
① 要嘛一門手藝練得爐火純青(尤其是進攻端),
② 要嘛就得在攻防兩端提供多樣性。
最害怕的就是攻防兩端都沒有存在感,最後變成球場上的「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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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圈哥評分中均分最低的進攻角色,也是上賽季有出場、
今年沒找到工作的球員中最常見的進攻角色。
這兩點一定程度上能夠解釋,為什麼 Lonnie Walker IV 在打了一個還不錯的賽季後
依舊找不到工作。 Walker 6'4" (193 cm) 的身高很尷尬,在市面上的側翼偏矮,
基本上只能防後場,還從未證明過自己是一名可靠的防守人,影響力一直不好看。
作為射手,Walker 的出色履歷很短,進球能力平庸,
生涯三分命中率基本和預期命中率持平。
Walker 的持球一直是半吊子水平,球風偏獨很少傳球,失誤控制馬馬虎虎。
既不能搖擺,功能性也不突出,這樣雞肋的球員自然不好找工作。
這裡還有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會的多就一定比會的少強嗎? 例如都是以防守見長的側翼,
Dillon Brooks 比 Luguentz Dort 多了一些半吊子的持球,
這對前者來說是加分項嗎?
再次申明,以上討論的均為趨勢,無法遷移運用到所有情況。
每個球隊的建隊模式、建隊理念不同,
對於角色球員的選擇自然會有不同的價值傾向;
每個球隊的建隊時期也不相同,
對於該球員的預期是普通首發、普通輪換還是邊緣輪換,
也會影響評估和選擇球員的傾向性。
像是去年大放異彩的 Duop Reath,放在樂透球隊甚至附加賽邊緣球隊,
他應該都是不錯的內線輪換,但如果放在季後賽球隊,
就會有不少人覺得他的防守不夠用了。
不過相對於沒有投射的後衛,聯盟對防守不行的中鋒的容忍度可能還是更高點。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對於非中鋒球員,不會投籃可能比男人ED還嚴重……
ED了對自己來說可能還是福報,但不會投籃放在自由市場上就是原罪。
ps. ED = 勃起功能障礙,勃起失能(erectile dysfunction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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