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forsakesheep 處分補充公告

NSw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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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 forsakesheep 及各位板友對於相關議題的關注與討論
首先先澄清,板主群並未禁止相關議題討論
相關貼文皆鎖文原因在於即使我們已於推文提醒,仍有不少人進行政治引戰
為了避免失去焦點才進行鎖文,僅留下文章內容。

接著關於 forsakesheep 板友的警告處分,經 forsakesheep 回應
板主群討論後決定維持警告處分,不另作撤銷或水桶

相關原因如下

在收到檢舉後,板主群花了時間閱讀並理解相關法規及公告時序
按 forsakesheep 板友於首篇貼文所提供之連結

https://imgur.com/6Gumieb

https://reurl.cc/zpjg1p

查連結內所提供之管理辦法全文定稿
(這部分的說明應當是一開始就存在,不是後續添加上的內容)

https://imgur.com/nfcTyqt

其中的第九條已說明可以免請領進口核准證的資格

一、自行攜帶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五部
二、郵寄輸入或其他非自行攜帶方式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二部。
三、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一年內以十部為限。其中自然人須年滿十八歲。

如板主群的理解無誤,這部分的規範未曾改變過
(我們也對照了往年相關辦法,唯一的差異僅有過去在第八條,近期把它改成第九條)

因此當檢舉人檢舉 forsakesheep 板友
文章提及會被收規費的範圍包含攜帶出入關為造謠
https://imgur.com/we0BeFm


板主群討論後認為雖 forsakesheep 板友分享資訊,但仍需負起相關查證責任
確實至始至終在管理辦法內都有明確提及自行攜帶輸入是有免請領核准證的資格
但認為縱 forsakesheep 板友所提供資訊有部分錯誤,但仍不至於說是故意造謠引戰

因此維持警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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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739105936.A.092.html
mizuarashi1樓攜帶入關就NCC自己公告的內容,是造謠在哪裡?那個是 02/09 21:01
mizuarashi2樓炎上之後NCC緊急轉彎說不收費好嗎 02/09 21:01
本人3樓管理板法至始至終都是說這些免請領進口核准證 02/09 21:02
mizuarashi4樓「自行攜帶」四個 02/09 21:03
mizuarashi5樓字應該不難懂吧? 02/09 21:03
本人7樓最早期的相關規範109年就已經發布了 02/09 21:04
本人8樓對呀,一直以來那個數量以下的都不用申請進口核準證 02/09 21:06
mizuarashi9樓收費行政命令是去年7月公布草案的,是當大家沒參與討 02/09 21:07
mizuarashi10樓論? 02/09 21:07
mizuarashi11樓重點是收費750啊,板主是在亂說什麼? 02/09 21:08
forsakesheep12樓 02/09 21:08
forsakesheep13樓免請領核准證跟要不要收費是兩回事耶 02/09 21:09
mizuarashi14樓以前是不用收費的,去年草案公布今年2月初開始收費, 02/09 21:09
mizuarashi15樓所以爆開很難懂? 02/09 21:09
jo791510616樓我是覺得很像超譯,已經po出來實際影響到的零星個案都 02/09 21:10
jo791510617樓沒有自行攜帶一件就要要收費的例子,如果是要發文就要 02/09 21:10
jo791510618樓查仔細一點吧 02/09 21:10
mizuarashi19樓 02/09 21:10
forsakesheep20樓兩部也免請領核准證但是要收錢 02/09 21:10
deray21樓版主辛苦看條文 但根本看錯重點 收費的部分呢 02/09 21:19
jckim22樓郵寄2部以下,以前只要填切結書,現在每案是750的審查費 02/09 21:20
deray23樓 02/09 21:20
deray24樓郵寄不得超過2台 但還是要收錢呀 02/09 21:21
yukitowu25樓建議先把圖卡的內容丟掉 全部回到NNC上面頒布的行政命令 02/09 21:21
yukitowu26樓NCC 02/09 21:21
deray27樓同理自行攜帶不得超過五台 但他沒說不收錢呀 02/09 21:22
deray28樓真的別鬧了不要跟NCC這個垃圾瞎起哄 02/09 21:22
deray29樓把政治跟罵人的桶一桶就好 02/09 21:22
jckim30樓NCC補充說攜帶入境免費,但郵寄自用沒轉彎,補充為每案750 02/09 21:23
我的個人理解,這個辦法從 2/3 開始實施 如果說自行攜帶會被收這個規費,在網路上開始發酵前的這段時間 該被收費的肯定也已經被收費 那當前狀況肯定會有人出來作證自己自行攜帶被收這個規費 但目前的狀況來看,似乎沒有這種案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