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社團有人轉發的
https://IlllIlI.llIlI.lI我其實蠻意外居然真的會有立委去關切的欸 笑死
講重點 立委跟NCC主委的問題
因為直接文章複製貼上難免會有政治的聯想 用Gemini把它轉成第三人稱視角的話語了
針對「750元如何計算」的質疑:
NCC 解釋,750元費用包含
人工、設備、水電,以及其他行政成本,例如民眾補件重審、
陳情、後續行政審查與訴訟等平均費用。...所以真的是拿來繳水電費喔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針對「藍牙耳機數量計算」的質疑:
NCC 澄清,收費以「件」為單位,而非「個」。 審查依據海關進口報單,報單上若將藍
牙耳機列為一件,即收取750元。若分開報單申報,則可分別計算。NCC 強調不會有收取
1500元的情形,兩件以下皆為750元,三件以上自攜進口則可申請進口證,費用為600元。
原文說法是一個報關單算一件(案件) 不是商品的件數
針對「送修後郵寄回台免收費證明」的質疑:
NCC 初步表示「提供與客服聯繫資料」即可。所以不是購買證明 客服聯繫資料即可
可是這種東西標準又是甚麼
沒錯 大家也不知道
針對「一年前訂購商品是否豁免」的質疑:
NCC 原先以報關單系統時間為準,但外界認為對行政命令施行前訂購者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NCC 主委允諾將研議,若有疑慮可能免除相關案件審查費。.
看完之後得到有用的結論就是
1. 是以報關單為"件" 不是商品
2. RMA拿客服聯絡資料即可
然而這些是立委問完發在他FB的結果 NCC還沒跳出來完整聲明
所以就是現在仍然一團亂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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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739166202.A.5AE.htmlSilverRH1樓沒有行政法效力的講一百遍都是幹話 02/10 13:46
meicon55662樓每天一個新說法 你抗議我抗議明天-500 02/10 13:47
VBMO3樓第一點就很赤裸裸的說我們要搶你錢 這些項 02/10 13:50
→ VBMO4樓目根本和一般自用民眾無關啊 真的笑爛 02/10 13:50
suddenkiss5樓看起來ncc水電費沒有幾千萬也有幾 02/10 13:51
→ suddenkiss6樓百萬 02/10 13:51
Amulet17樓阿要提供給誰 多久拿的回來 02/10 13:51
→ Amulet18樓公文跟行政命令要不要先改好再講== 02/10 13:52
SilverRH9樓現在都說沒有主委改不了啊 02/10 13:54
→ justice200810樓所以還是要遞件證明維修啊 02/10 13:54
→ SilverRH11樓你看馬上就圓回來了,我也很想該只是... 02/10 13:54
→ justice200812樓如果跟小廠送修的話 02/10 13:54
→ justice200813樓連個完整的維修單都沒有耶 02/10 13:55
→ SilverRH14樓*很想改 02/10 13:55
→ justice200815樓我不是沒送修過鍵盤滑鼠 02/10 13:55
→ justice200816樓我只有幾段QQ對話 該怎辦? 02/10 13:56
RGZ91B17樓那就真的QQ 02/10 13:57
AkikaCat18樓訴訟打不贏整天賠錢是關民眾屁事XD 02/10 13:58
RaiGend051919樓這個先例給他過了以後真的每個領域 02/10 13:58
→ RaiGend051920樓缺錢的都來收錢惹 02/10 13:58
→ br131221樓初步表示 02/10 13:59
TsworldG22樓所以是沒錢 就立個名目跟民眾收錢? 02/10 13:59
EAFV23樓好處就是以後政府開放營利至少不會債留子孫 02/10 14:00
→ RGZ91B24樓那個系統看起來可以不限補件次數,這樣不 02/10 14:00
→ RGZ91B25樓怕有人一直盧浪費資源嗎 02/10 14:00
→ vsbrm26樓淘保:買無線產品附贈RMA證明,這有搞頭? 02/10 14:00
→ kevinlook27樓說法每天都在變,唯一的真相就是缺錢 02/10 14:04
→ kevinlook28樓要民眾給錢 02/10 14:04
CityRanger29樓7414 02/10 14:06
DRAGON032430樓真的越看越度爛== 02/10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