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買了一張華碩主機板
參加了延長保固也上傳了發票
因為是網購貨到付款也順便說明了取貨日期
結果出來的保固到期日卻是發票的前一天
例: 賣家出貨及發票日期9/10 到貨9/12 取貨付款9/13
結果保固日期出來竟是9/9 ?!
寄信問華碩 好吧 是完全照發票日期
但那也該是9/10 接下來客服對9/10變9/9的明顯錯誤就是鬼打牆的回覆
從他們的回覆可想而知會這樣算就是他們把發票9/10的時間當作00:00
保固到期日當9/9 24:00
不知道華碩什麼時候改的 這種連日期都不會算的 讓人有點懷疑他們的品質
總之 現在的保固會被刀碩硬吃掉一天 還不肯改
爬了一下文 之前好像還有會倒縮2星期的
不知道刀碩現在的品質和以前的華碩到底差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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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太想要回的,想說發這篇警示一下華碩的品質和服務不如以往
但被那麼多不知哪來的噓和護航 噓的內容也很奇怪
所以還是再回一下 之後就不回了
這篇文章我會保留 至少讓明理的人看到
其實差一天保固本就影響不大 好像發篇文章就被看成想要藉板向華碩凹一天
這也很奇怪 這篇更大意義在於若連保固都訂不好 水準與以前的落差可想而知
下面回些推文
1.文章內容就開宗明義告訴說華碩的算法是怎麼算的
才會造成說保固日期往前一天
有些噓文就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邊秀他們的數學
深怕別人不知道他們的數學程度好強
卻不管保固日期算法的合理性 大概是文章內"連日期都不會算的"字眼
引起他們誤解 這邊深感他們數學的強大 推薦可以去數學版秀
2.我回的google的7天保固期,確實是7天鑑賞期,
有人說我混淆,那不一樣,
但那不是同樣的意義嗎? 鑑賞期的意義不就是保固的引申,
如果有保固規定7天內換新品
超過7天用換舊良品,那星期一買的人在下星期一發現有問題通報
就是要舊品維修,還是說一定要用退的重買 廠商和噓文的人才比較干願
3.有稍微懂理的人po了民法120條(其實跟7天鑑賞期的意思是相類似的)
說明保固期怎麼算才合理 很不錯呢 可惜被噓文的po了幾個華碩列的條文
和民法119條 就被誤導刪文了 很可惜
首先 怎樣是合理的 民法120寫的很嚴謹 用詞很明確
但它那主要不是專用在保固內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華碩違法,它訂了那個條規
然後比民法120減一天可以說站得住腳
但誇張一點它如果訂"以購買年開始起算",如果保固一年,
那些護航噓文的數學及法律達人是不是就把買的當年當作第一年毫無異議。
它有違法嗎?應該沒有吧 合理嗎? 或許那些數學法律達人覺得合理。
民法120寫: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但它 始日 開始有效了嗎? 應該正常合理有效吧 所以他不就是從始日就起算了嗎?
還是認為始日不有效 要隔日才叫起算有效?
以發票做保固基準的廠商哪個是寫隔日起算?
然後看看其他大部份廠商 保固起迄日到底是怎麼算
是會一樣縮一天 還是到發票日期
雖然應該不再回應那些噓文了
那些噓文的也可以趕快找哪些廠商也是縮一天的來反擊
幫助大家了解哪些廠商連保固都不會算
對了 不用說蘋果 網路上一查保固就好像很多文章在解釋蘋果的保固
就跟某些黨員一樣 畢竟是死忠的 不知道和噓文的符不符合
就這樣 回太多浪費時間 懂的就懂 不懂的說在多也是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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