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賠償備標文件的問題嗎???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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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準備招標文件還是有成本的問題,
至少領標就是要下載費, 打電話問這個案子的細節
也要電話費

(2) 那現在實務上會有一個問題:

招標公告: 實務上是解釋"要約引誘", 廠商投進來才是要約,...
這樣的解釋, 挺好的, 也推論出: 招標文件隨時可以撤, 沒有問題,
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的規定, 跟民事的法理沒有扞格 ( 要約引誘還沒產生拘束力
, 當然可以撤阿)

(3) 一般勞務財物案, 備標成本只是幾十元幾百元,... 廠商大多不會來煩,... 就很順的結束了

(4) 那現在問題來了, 假設案子備標成本很大( 比如說要製作建築模型供委員審查) , 廠商已經著手
製作了且接近完成, 也就是說機關很晚才把招標公告撤下, 說不辦了,...

廠商可以要求賠償備標成本嗎?

法理上應該是不行? 不知道認知對不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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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5.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14697653.A.F12.html
hid20001樓參考採購法第85條 05/03 12:37
rafaiero3樓也許可參照 05/04 09:15
SAMON55664樓倘招標文件沒載明又機關不想扛責,叫廠商去普通法 05/05 17:00
SAMON55665樓院告民事啊,備標(建模型)應很像企業間產品打樣 05/05 17:00
SAMON55666樓的情況,這種本就沒有一定標準,雙方約定為準 05/05 17:00
SAMON55667樓這去工程會告爭議調解,廠商絕對會被打臉吧 05/05 17:01
AntiPiece8樓照這個邏輯,是不是沒得標的廠商都可以跟機關求償 05/05 19:16
SAMON55669樓樓上看原po好嘛,人家問的案子是有前提的,是機關 05/05 23:40
SAMON556610樓辦採購辦到一半不辦了,還有備標成本很大 05/05 23:40
SAMON556611樓扯到沒得標廠商跟機關求償,你邏輯還好嗎? 05/05 23:43
eolith12312樓民法165至165-4參考一下 05/06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