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北市政府的承辦人是不是涼了?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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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這問題我也滿想討論

雖然這篇比較適發在法律版問



圖利罪之一的要件在“明知”違背法令

如果是單純的違背法令,那沒有模糊空間

但好玩就在這個明知,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我想討論的是

如果在做成某項行為的當時,對於該項行為是否違背法令有諸多爭議

縱使日後經過一定程序(如監察院糾正或司法判決)判定該行為違法

是否就能構成當事人在行為當時明知違背法令


以柯這案來說,先不管實際證據為何,畢竟我們都不知道

但柯放寬容積這件事,在適法性上一定有正反兩方論述支持

如果正反兩方力量相當,柯權衡之下採放寬處理

在放寬容積這件事上面仍有爭執的情況下

縱然事後經過監察院糾正,更甚者後面也許還有訴訟程序

即使結果認定放寬容積不符法令

是否就能推論柯在放寬當時就已明知放寬容積違背法令?



現實上我想爭議點應該也就在過程中到底正反比例到底多少

如果正反大概一比九,也就是絕大多數人都跟柯說這違法

那柯執意放寬我想法規心證應該也是圖利

但如果是個四六、六四或者五五開

那可能每個法官心證都不一樣



結論就是,圖利罪的法定要件還是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只要有模糊空間,那就是在搞一般基層公務員心態

沒有人想要拿自己的自由去賭一個甚至不需要有對價關係就能成立的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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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kingFH1樓這種沒有法規依據的行政處分,還符合程序合法性嗎? 09/10 13:50
billkingFH2樓實質合法性是給都委會開的決定,不過北府的講法 像 09/10 13:51
billkingFH3樓是程序合法 09/10 13:51
billkingFH4樓只能經由刑事法庭定罪,透過信賴不保護原則來撤銷此 09/10 13:52
billkingFH5樓案? 09/10 13:52
j6ru04jo36樓不是啦...現在沒有人在跟你講法律啦。箭已射到,現 09/10 14:53
j6ru04jo37樓在靶就要給我畫在那裡嘛,我管你那麼多喔? 09/10 14:53
jason8402268樓現在就是先抓進去,問題我們再來慢慢找啦 09/10 15:51
jason8402269樓然後各種放消息,操作一條龍 09/10 15:52
boards10樓這就和肇事逃逸一樣 09/10 15:53
boards11樓要證明你當下知不知情 09/10 15:53
boards12樓可以由客觀事證來證明 09/10 15:53
boards13樓例如車上行車記錄器 09/10 15:53
boards14樓車上其他人 09/10 15:53
boards15樓來證明 09/10 15:53
boards16樓至於柯說不知道 09/10 15:55
boards17樓但現在有很多的證據指出 09/10 15:55
boards18樓他知道 09/10 15:55
boards19樓他既然知道 09/10 15:55
boards20樓就是「明知」 09/10 15:55
jason84022621樓神比喻,原來肇事了喔,那蔣市府也都抓去處理了啦,還 09/10 15:57
jason84022622樓說都沒問題 09/10 15:57
jason84022623樓京華也該停工了,法院趕快動作,怎麼能繼續施工呢,一 09/10 15:58
jason84022624樓個擺明違法的建物,太誇張了,趕快拆掉解約 09/10 15:58
boards25樓有的肇事案,當下真的不知情,他會說「沒感覺」、「 09/10 16:00
boards26樓以為碰到異物」,這時就要調查來推翻汽車駕駛的說 09/10 16:00
boards27樓 09/10 16:00
jason84022628樓蔣市府也都知道還持續施作工程,不然應該一上任就勒 09/10 16:01
jason84022629樓令停工,那些複審通過的也抓一抓,一大串,都進去蹲 09/10 16:01
boards30樓例如柯曾親筆批示:「To產業局長,怎麼做都行,快就 09/10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