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上班差勤不實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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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好,我目前擔任基層管理職,最近發現有同仁早上明顯遲到,卻申請忘記刷上班卡,
: 再調閱該同仁之前申請忘記刷上班卡的記錄,並搭配大門攝影機的錄影時間,明顯發現該
: 同仁只要申請忘記刷上班卡就是遲到,準確率達100%。
: 除了應該送懲處外,想請問這樣是不是還構成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 另外,因為發生多次,是要合併懲處兩個申誡,還是發生一次一個申誡?

這是刑事責任, 不是行政懲處而已

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審查: (1) 並不是忘刷, 而是遲到 ---> 符合明知不實之事項
(2) 前幾次使公務員登載於所掌的文書 ---> 前幾次已經既遂了;
這次被你抓到, 算未遂
(3) 有沒有生損害公眾利益? 答案: 有

因為遲到他要用一小時來補, 忘刷不用, 等於國家(公眾)損失了他
一個小時的勞動, 約200元


送地檢署應該會辦 ----> 這種一定得分的case, 應該還是有算檢察官的績效?
如果他認罪了,...

你應該可以送嘉獎(管理嚴謹)

結論: (1) 檢察官有很小的績效 (2) 你可以嘉獎 (3) 機關遏止的不法的行為
三贏,

然後這個罪很小, 一定緩刑, 不會進去關(對同仁影響不大), 所以

我支持你送
並且刑事訴訟法也講: 公務員知道犯罪行為, "應該" 要告發

(2) 剛剛忘了回, 每次都是一個犯意, 一個行為, 數罪併罰,
行政就是, 有幾次就幾個申誡; 刑法的話就刑度疊加上去

這個case沒有競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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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1樓「職務所掌公文書」 10/05 13:26
使人事人員職掌的文書, 發生不正確的情形
kutkin2樓你知道什麼叫公文書嗎 10/05 13:28
你該不會以為,.. 忘刷的表單不是公文書?
j6ru04jo33樓齁,既然首po,已知,顯然知情不報者將亦為有罪也。 10/05 13:43
j6ru04jo34樓應報就是不報也違法 10/05 13:43
kutkin6樓你可以看看之前法務部對簽到簿造假的意見 10/05 13:59
kutkin7樓公務員簽名於簽到簿,僅供考核公務員在勤之識別標誌 10/05 14:00
kutkin8樓,並無任何意思或觀念之表示在內,並非偽造文書罪 10/05 14:00
kutkin9樓章所指之文書。 10/05 14:00
kutkin10樓我剛才用忘刷卡、忘記刷卡 也沒有找到跟登載不實相 10/05 14:02
kutkin11樓關的判例 10/05 14:02
kutkin12樓你講公眾利益...除非他偽造打卡紀錄詐領加班費。 10/05 14:03
kutkin13樓不是忘刷卡就是請假,哪來一小時200塊? 10/05 14:04
kutkin14樓你要講公文書,應該是加班申請單這種才是。 10/05 14:11
kutkin15樓因為登載不實陷入錯誤會多給加班費 10/05 14:12
onstar16樓還真的不構成 10/05 14:23
onstar17樓題外話,趕快離開公職 10/05 14:23
onstar18樓一點小事都有人想送你去地檢署了 10/05 14:24
onstar19樓薪水福利退休沒一項比外面好的 10/05 14:24
onstar20樓本日公益勸退活動 10/05 14:25
onstar21樓至於穩定,是忽略了政府財政跟觸法風險 10/05 14:31
kobe778507522樓真的要抓我看一堆高官要夾懶蛋囉 10/05 14:33
shio00023樓我們人事都自動忽視老屁股的差勤 10/05 14:52
sexintheair24樓 10/05 14:58
qaz1357925樓我只能說很多官上班or值班也是出去應酬XDD 10/05 15:00
qaz1357926樓結束了還會請同仁幫忙載回辦公室或宿舍一下 10/05 15:00
qaz1357927樓但官大學問大 基層如果沒事不要亂惹事 10/05 15:00
Lefteye28樓這篇文章看起來是要害人 還三贏 10/05 15:18
Lefteye29樓檢察官打詐案就快崩潰 承辦這毫無亮點的業務 10/05 15:20
Lefteye30樓理想做法是要請承辦 自我承諾 然後你不再準遲到的 10/0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