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 罪刑不相當
一, 第一級: 謝宜容搞到死人, 所以最高規格, 2大過,...這ok
二, 第二級: 他講了一句"怎麼不去燒一燒", 也兩大過?
a. 沒有弄死人 卻跟 弄死人 的一樣的結果?
b. 如果他這案也是提到兩大過這麼高的規格,
那衛福部那幾隻已經涉及肢體霸凌了, 應該也要比照辦理??
所以我說, 罪刑不相當
要嬤 a, 他改一大過兩小過;
要嬤 b, 衛福部那幾隻一樣要免職
這樣才能衡平
我建議採b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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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4746064.A.F15.htmlpacking331樓你這是結果論 他只是還沒弄死人 不代表他的行為不 12/21 10:31
→ packing332樓會逼不死人 12/21 10:31
→ hou263樓你這個意思是沒死不算霸凌???這主管要是對到我 12/21 10:48
hisoka20094樓碰到霸凌,真的要自立自強,你不反擊,就是吞一輩 12/21 10:48
→ hisoka20095樓子,垃圾爽一輩子 12/21 10:48
→ hou266樓我先賞她兩耳光 看她敢不敢再亂講話 12/21 10:48
→ timidwei7樓謝那個是沒更重的處理她 並不是不對等 12/21 10:59
opl8樓有山的,口頭警告;沒山的,兩大過免職。 12/21 11:01
fcz9739樓幫你總結:先自殺表示誠意 12/21 11:25
seaman67510樓推樓上H大 真的要自立自強、反擊 12/21 11:38
→ nolag11樓同T大,謝只是沒有更重的。 12/21 12:01
het9730612樓要先止血而已,反正之後再提申訴,說不定到時候只 12/21 12:25
→ het9730613樓是兩支申誡過關 12/21 12:25
→ kaichun14樓反正還可以提行政救濟,有在怕? 12/21 12:59
toshiba556615樓所以結論是要出人命了才算嚴重??? 12/21 13:10
→ Colitas16樓謬論,難道一個連續殺人犯殺的比較多或兇殘,就應 12/21 14:08
→ Colitas17樓該幫其他連續殺人犯減刑? 12/21 14:08
bebebear18樓1、她不是只講了一句怎麼不去燒一燒,她有很多罄竹 12/21 15:20
→ bebebear19樓難書的事蹟,人事圈很多人都知道,新聞只是報導一小 12/21 15:20
→ bebebear20樓小小小部分而已。2、人事既然是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的 12/21 15:20
→ bebebear21樓單位,那就更應該要用更高的標準看待人事主管,更 12/21 15:20
→ bebebear22樓何況這位霸凌女王的核派權責是人事總處,人總如果 12/21 15:20
→ bebebear23樓輕輕放下的話,那其他機關如何信服 12/21 15:20
Scansnap24樓有權力不修法,等到被法修理,不是剛好?又不是基層 12/21 17:40
→ Scansnap25樓,沒有權利只有義務,只能抱著棉備哭! 12/21 17:40
→ Scansnap26樓曾經這麽握有人事權力的官,要復審或行政訴訟,應該 12/21 17:43
→ Scansnap27樓輕鬆贏才對!要幫人家擔心?多關心基層,多關心你自 12/21 17:43
→ Scansnap28樓己吧! 12/21 17:43
→ Scansnap29樓商秧變法聽過嗎?他最後怎麽死的? 12/21 17:46
→ z11066330樓你可能想太多,現在記兩大過,不代表申訴後還記兩大 12/21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