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remegu: 需求單位認為契約書2.符合招標文件即可 12/29 12:54
: → aremegu: 但採購單位認為要以企劃書規定為主 12/29 12:55
大部分的機關會把服務建議書裝訂進去契約
我覺得這是大部分機關, 一開始亂做, 一代沿一代,
後面的人想要把它拿掉, 就拿不掉了(契約內不放服務建議書)
放了就是會有這種壞處, 很容易前後不一致
當然定型稿已經有寫前後不一致的處理順序, 所以不是沒辦法解決,
但整份契約搞得很亂, 看了就想笑
ps: 要放也是放, 廠商後續的執行計畫書,.... 但我還是覺得全部都不放
才是好的, 回歸當初的招標規範(有些單位叫需求說明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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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件:
採購單位是對的, 主要是在但書,...
如果你沒審過沒同意, 為什麼會放進契約? 既然放進契約,
當然適用但書
ps: 當然應要凹說, 雖然放契約書, 但那只是參考文件也是可以,
硬要廠商拿 100過來,... 廠商去訴訟: 這就列爭點而已 (機關有一定機率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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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5467739.A.02C.htmlkutkin1樓服務建議書順位沒有這麼前,可參考各縣市範本。 12/29 18:30
大部分的機關只是無腦的把服務建議書放到契約裡面去而已,
並不會特別澄明, 這個順位
所以還是回到工程會定型稿那條去解釋: 到底是本文還是但書
律師就是靠這個吃飯的 ?
kutkin2樓契約是雙方合意簽訂,企劃書僅是個別廠商的意思表示。 12/29 18:59
→ kutkin3樓即使貨不對辦不如企劃書,仍然要依契約求償。 12/29 19:00
kikaze4樓採購單位+1。如果是最低標的話當然是按照招標文件,但在 12/29 22:12
→ kikaze5樓最有利標的狀況裡,廠商的提出的履約條件攸關決標與否, 12/29 22:12
→ kikaze6樓機關是「認同廠商提出的這項商品或服務」才決標,當然是 12/29 22:12
→ kikaze7樓屬於但書部分,廠商就該提供決標的這項商品或服務 12/29 22:12
→ kikaze8樓否則最有利標就根本評心酸的,評半天結果決標廠商履約最 12/29 22:20
→ kikaze9樓後只丟一個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準的標的出來,企劃書不就 12/29 22:20
→ kikaze10樓形同具文? 12/29 22:20
kikaze11樓另外真要講到民法契約,機關的招標文件是「要約引誘」, 12/29 22:27
→ kikaze12樓廠商投標文件是「要約」,機關決標是「承諾」,契約在承 12/29 22:27
→ kikaze13樓諾當下成立,除非當中有議價議約雙方合意的變更項目,不 12/29 22:27
→ kikaze14樓然就是以「要約」內容成立契約。 12/29 22:27
→ aremegu15樓如果是這樣,工程會契約書範本是不是要把條文改成 12/29 22:33
→ aremegu16樓招標文件之內容優於投標文件之內容。 12/29 22:33
→ aremegu17樓但投標文件之內容經機關審定優於招標文件之內容者及以最 12/29 22:34
→ aremegu18樓有利標方式決標者,不在此限。 12/29 22:34
→ aremegu19樓但工程會契約書條文並沒有這樣寫。 12/29 22:34
kutkin20樓反正覺得企劃書這麼重要的就自己去說服廠商,去面對廠商 12/29 23:01
→ kutkin21樓質疑。 12/29 23:01
→ kutkin22樓不要有意見又躲起來就好。 12/29 23:02
kutkin23樓招標文件要60分的東西就可以,廠商企劃書多做也不會多給他 12/29 23:06
→ kutkin24樓錢。 12/29 23:06
kutkin25樓所以廠商企劃書的可行性也要檢視 12/29 23:08
→ kutkin26樓不是說吹牛就一定優先得標 12/29 23:08
→ kikaze27樓偏偏多的是有意見又不敢負責的監辦啊(笑 12/29 23:15
→ kikaze28樓to原原po:就原理上來說是一回事,但大家都是為了讓案件 12/29 23:21
→ kikaze29樓順利履約順利核銷,在條文上打轉也不是辦法。如果公斤數 12/29 23:21
→ kikaze30樓真的不影響使用效益,取巧一點的做法驗收表單上就不要出 12/2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