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 Thu Aug 31 11:02:3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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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教三個跟新人有關的知識點。:
: 一、那些適用個人儲金帳戶新制的今年七月起才取得合格實授的公務人員,: 是不是已經沒有父執輩觀念中所謂的退休後領「月退」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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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退休時用個人帳戶「自己養自己」,政府不再像退撫基金舊制固定撥(或多或少--: 比如退撫基金某時期獲利少,那時期就每月好歹給個意思意思,還是有給)的錢給當事人
: ?新制下15年後(以往所謂能領月退的最短服務年資)退休的你若每月省著用,儲金帳戶
: 的錢花得少,「自己給自己的月退」就可以自己多給自己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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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的你每月不省著用(家人或自己有數人生重病之類,不是去花天酒地),「自己給自: 己的月退」給個沒幾年就給完,帳戶餘額剩0。那麼接下來的死活就自己看著辦。是吧?
112.06.30以前初任的軍公教人員(含適用退撫法的交通事業人員)退休所得結構是這樣:
公保養老給付(1次金/年金,確定給付)
+
軍公教退休金(1次退休金/月退休金,確定給付)
由於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會將公保年金納入,所以適用軍公教退撫人員多半選擇
「公保1次金+月退休金」這個方案。
只有極少數退撫年資少但公保年資多的人員,才會選擇「公保年金+一次退休金」。
(例:大多期間在不適用退撫法的公營事業機構擔任公兼勞職員者)
個人帳戶制退撫基金實施後,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結構變這樣:
公保養老給付(1次金/年金,確定給付)
+
軍公教退休金(1次退休金/月退休金,確定提撥)
和勞工的退休所得結構相當(勞保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確定提撥),差異只在任職期間所
繳保費/提繳退休金金額、請領給付的替代率上限及給付標準計算公式不同而已。
正確地說是「還有終身俸,但是保證付的錢變少,差額是不確定的個人專戶金」
例如薦7年功6級590俸點,年資35年(純新制),退撫均俸和公保均俸皆為590點的人員,以
111年俸表標準計算:
→公保養老給付(以上限年金率計算):41910*1.3%*35 = 19070
→軍公教月退休金:41910*2*60% = 50292
個人專戶制的金額不列入,和勞退新制一樣,很容易受投資績效影響
銓敘部新聞稿說替代率可高於現行制度的話聽聽就好,確定提撥制真有這麼好,
怎麼隔壁勞工普遍是選勞保年金+勞退一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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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的公務人員國考都還有些缺是在臺鐵,假設某些當事人一時沒關注新聞不知此事,而
: 填臺鐵也被分發了,那麼明年(不想當「員工」,還想當「公務人員」的)他們,有什麼
: 調到公務機關的路嗎?就算商調,可是連綁約(3年)都還沒滿,根本不可能商調?所以就
: 乖乖成為當臺鐵公司的「員工」?
1.臺鐵局轉調臺鐵公司的交通事業人員(資位制)屬於依法配合政府組改轉調,依公務人員
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期間於轉調臺鐵公司且選擇「繼續適用資位制」才繼續計算。
轉調後如果選擇改適用臺鐵公司從業人員(純勞工),前3年限制轉調又未滿,那鐵特及格
證書就沒地方用了(無機關(構)可合法任用)。
2.公營事業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公務人員
(1)基本條件: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任用法第9條+施行細則第8條)
依法考試及格→參加考試院所辦各類公務人員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
依法銓敘合格→經法定銓敘機關審查資格合格。
公營事業人員(含臺鐵資位制人員)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絕大多數以考試院考試及格取得
(高普考+公營事業特考),少數經銓敘合格(行政機關經銓敘審定公務人員轉任公營事業)
(2)現職身分:「公兼勞」或「純勞工」?
現職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視同現職公務人員,得參加行政機關一般職缺外補程
序(包括限現職人員應徵職缺),錄取後依法辦理商調
及轉任。
例:國營金融事業人員(臺、土銀職員)、中央銀行人員(含印製廠、造幣廠)、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四大事業職員)、交通事業人員(資位制)
現職為「純勞工」→非現職公務人員,僅得參加不限現職人員應徵之行政機關職缺外補
,錄取後用人機關須依任用非現職人員程序辦理。當事人則須向原
任職事業機構辦理辭職。
例:郵政、港務、機場公司從業人員(非資位制或簡薦委隨同轉調人員),各公營捷運公
司從業人員,經濟部所屬事業評價職位人員(僱員)
3.一般作業流程:
投履歷→通知面試→公告錄取→商調→發布派令→到職辦理任用審查→銓敘審定。
: 嗎?薪水會調高?
國營事業也有分不同主管機關(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金管會/央行),同一主管機關下的
不同機構人事制度與待遇結構也都不盡相同(郵政/港務/桃園機場),不是改了國營待遇就
會變好,也有可能別人調薪但本公司不賺錢不能調或調的少,最終還是回歸到事業本身經
營條件能不能賺錢。
至於臺鐵會不會賺錢?不好說
: 對方人員詢問嗎?(問什麼、如何問,當然是另一碼事;現在只是聽有人說不該問對方,
: 反正靠自己對於對方職掌的自我理解去做就好了,以保持己方形象,我有點不確定這說法
: 的合理性,所以來版上問問可否打對方分機向對方詢問對方是否業管某事項)
為何不問?瞎子摸象照自己的想法做,出事以後再來互相指責會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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