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報考校護或衛生所護理人員公職缺簡章上會註明「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不得陞任之情事」,根據12條第八項,育嬰假期間是否什麼考試都不可以參加,報名時
不知道這一點,爬文有人說也可以去考,也有聽說考上被取消資格,準備的好辛苦結果發
現怪怪的,現在是要趕快去復職嗎
覺得可惜,復職後身體累心累還要顧小孩好難有空唸書,現在好不容易剛送托唸書準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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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79395946.A.5D3.htmlncnuboy1樓妳已經是公職護理師嗎? 03/21 18:55
→ 本人2樓原本就是公職身分 03/21 18:56
→ ezmantalk3樓你要看清楚 陞遷法第1項及同項第8款 你的確是第8款的 03/21 20:15
→ ezmantalk4樓情形沒錯 但第1項的文字是用不得辦理"陞"任 陞陞陞 很 03/21 20:15
→ ezmantalk5樓重要說三遍(你的公告也是這樣寫的) 除了"陞" 還有"平" 03/21 20:15
→ ezmantalk6樓及"降" 以銓敘部的解釋,法規未定不得限制,所以"平" 03/21 20:15
→ ezmantalk7樓及"降"是可以的,不過你難題不在於此,你的問題在於醫 03/21 20:15
→ ezmantalk8樓事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何對應到"非陞任"才是問題 03/21 20:15
→ 本人9樓哇 我的確是醫事人員,但就職等而言都是師(三),不 03/21 21:09
→ 本人10樓知道這樣算不算平調 03/21 21:09
→ ezmantalk11樓1我推文的前提你現在的占的缺跟對方的缺有一個是公務人 03/21 21:52
→ ezmantalk12樓員,公務人員的部分適用任用法,如果都是醫事人員,要 03/21 21:52
→ ezmantalk13樓醫事人員那邊有沒有規定(我"猜"應該是沒有,不然公告 03/21 21:52
→ ezmantalk14樓不會寫任用法,有的話請其他人回答你,應該是依未定事 03/21 21:52
→ ezmantalk15樓項適用任用法規定,才能用公務人員規定)2如1的答案是 03/21 21:52
→ ezmantalk16樓肯定的,在把你目前的缺跟對方缺的"職務列等"那出來對 03/21 21:52
→ ezmantalk17樓比是否為陞任 03/21 21:52
→ ezmantalk18樓3我想說的是,上述這些"照理講"是對方人事在收件時作 03/21 22:00
→ ezmantalk19樓資格初審時要釐清,但你交給對方人事,你不能確定對方 03/21 22:00
→ ezmantalk20樓人事會不會正確弄清楚(初審沒過跟初審過了但用人單位 03/21 22:00
→ ezmantalk21樓不想找你面試外觀都是"沒下文",也就是你文裡提到的 03/21 22:00
→ ezmantalk22樓有些人成功有些人不成功 而且你自已弄清楚,你可以把 03/21 22:00
→ ezmantalk23樓相關東西附在應徵資料後或到底要不要浪費時間投,另可 03/21 22:00
→ ezmantalk24樓以節省人事的時間,但這一點看你覺得如何,有人會覺得 03/21 22:00
→ ezmantalk25樓對人事那麼好幹嘛 反正都講給你聽 你自已參考 03/21 22:00
migration26526樓推ez大 03/22 00:52
→ 本人27樓謝謝~ 03/22 10:33
skps553628樓我學姐公職育嬰身分,潛規則就是會被刷掉!考也沒用 03/24 12:27
→ 本人29樓我打電話問對方人事室,跟ez大說的一樣,職等一樣沒問 03/24 14:32
→ 本人30樓題喔!陞陞陞調就不行了 03/24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