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幫朋友代PO。
朋友有幸在這次考上地特三等臺北一般民政,面臨選填志願的問題。
想詢問各位以下機關,哪些單位缺額是比較建議選填及經驗分享?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2名 (課員)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1名 (課員)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4名 (課員)
這三間的工作內容都是:
(1)一般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2名 (課員)
(1)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1名 (課員)
(1)區民活動中心綜合業務(規劃新建、租用、管理、經營、公共空間安全管理計劃相關業
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1名 (課員)
(1)主辦宗教寺廟業務。
(2)祭祀公業、宗祠、神明會、未立案宗教場所等相關業務。
(3)配合好人好事、模範母親、模範家庭、孝悌楷模及孝行模範等之選拔表揚事項。
(4)聯合奠祭、殯葬業務行政公告及各項宣導事項。
(5)古蹟及受保護樹木相關巡查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1名 (視導)
(1)區級演習。 (2)防災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2名 (課員)
(1)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希望各位前輩有空能提供建議,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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