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同分正額錄取人員、增額錄取人員及各年度
正額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分配結果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11234
一、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同分正額錄取人員、增額錄取人員及各
年度正額申請補訓人員、增額申請分配訓練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將採「下載電子文
件」方式辦理,經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報到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以考試
錄取人員登入分發機關公告之資訊系統時,發生送達效力。前開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告分
配結果之次日起3日內依修改後之認證密碼登入本總處「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
網」(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px)下載分配結果通
知電子文件,未依期限登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將自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4
日發生送達效力。
三、旨揭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一)所分配擬任職務為現已出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
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可逕
洽用人機關確認報到事宜後至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
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個上班日)
(二)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其他用人時段),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
於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
起7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函復結果
。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
經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報到。
四、本項考試廉政類科(含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期
,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五、因本次分配作業後,尚有待分配人員計23人,為加速增額錄取人員之分配作業,未來
各機關如提列上開待分配人員類科職務數達待分配人數時,本總處將隨即配合辦理分配作
業。因此,如未參與第1次增額分配作業之錄取人員,請靜候本總處之通知。
六、相關網站: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網
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px
高考增額:
https://reurl.cc/aaYZnX
普考增額:
https://reurl.cc/MXQ6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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