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 為保退休金易服社會勞動遭打臉
屏東一名警員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洩露警方臨檢勤務等訊息遭判刑確定,執行檢察官認
為其身為警察知法犯法,不准易服社會勞動。該名警員因入監服刑退休金可能不保,以檢
察官指揮程序有瑕疵等理由提起抗告,遭屏東地院駁回。
據了解,該名員警2017年起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以手機翻拍警方擴大臨檢及取締酒駕勤
務表給女友,以免應召站人員被查獲,另以查捕逃犯、失蹤人口等不實理由,利用警用系
統查詢他人個資,檢方偵辦時一度認定,其曾利用休假時擔任應召站馬伕。
屏東地院一審以該員警包庇他人圖利媒介性交、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以公務電腦查
詢他人個資,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因其
公務員身分加重其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且身為警察長時間包庇女友媒介性交、猥褻犯行
,敗壞官箴,亦未宣告緩刑。該警員不服上訴遭駁回,判刑確定。
不過該名員警認為,其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從警31年因該案遭停職,退休金可能不
保,已付出慘痛代價,其母年事已高且罹癌,亟需家人陪伴、照顧,檢察官未給予說明機
會,即在傳票上逕行載明「要入監服刑」,剝奪其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
法官認為,執行檢察官本就可綜合評價,衡酌受刑人是否准予易服社會勞動;本件執行檢
察官以受刑人身為警察,竟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以私害公等理由,不准易服社會勞動,
且已給陳述意見機會;若因此無法領取退休金,是因其身為公務員卻洩漏職務資料,包庇
女友經營應召站造成,母親罹癌等理由也非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的要件,抗告駁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25312
身為公務員卻洩漏職務資料
包庇女友經營應召站
賺得比退休金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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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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