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內陞職名章繳回需截角嗎?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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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因為內陞的關係,需與人事處做職名章交換,
想請問舊的職名章會需要截角嗎?

查了一下只有看到部分機關有寫到「應將使用之職名章截角後,送人事單位註銷」
(如:教育部職名章製發使用及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職名章使用管理要點)

但本機關的人事沒有這樣要求

以上,再麻煩版友們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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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U211樓我經驗是,人事在我面前截角職章 09/08 22:35
showmeihuang2樓我的是拿舊職名章換新的 09/08 22:40
migration2653樓 09/09 06:49
migration2654樓不過挺白癡的 09/09 06:49
interestant5樓不同機關不同做法,甚至有機關是不用職章的 09/09 06:57
Sandytw6樓在兩個中央二級機關沒用過職章的路過… 09/09 09:06
k1104247樓就送回去給人事室他們就會處理了 09/09 11:29
gossip1234568樓跟二樓一樣,拿舊的換新的 09/09 11:51
bruce200539樓一個章才多少錢 要複製還不簡單 截角用意? 09/09 16:00
lapidoth10樓專員好科長好副座好處長好 09/10 10:51
jjer11樓章可以造假,時間前面不行。請記得用油性筆簽署時間,刑事 09/13 12:08
jjer12樓鑑定的時候會有幫助。 09/13 12:08
jjer13樓打錯 是時間或簽名 09/13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