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請益] 離職退撫是否要領回&試算
老妹我公職年資98年3月(385俸點)~105年12月離職(475俸點)
7年多年資好像是可以領回退撫的自繳+政府提的部分
大約是40-50萬左右?有強者可以幫我估算嗎?
另外有看到消息未來可以公保勞保併計年資
意思是我在公保的那筆錢也有機會少少的月領嗎?
想問大家建議是離職10年內領出來
還是留著以後合併年資(可能早點退休,畢竟護理很累QQ),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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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7798814.A.535.html→ porkeey1樓政府的沒辦法喔 法規已經有改過了,好像兩三年前改的 07/14 19:52
→ Lancination2樓現在政府幫補的65%不會給你提啦,沒急需的話先放著 07/14 19:52
→ Lancination3樓等10年快到還沒想回任的話再提吧 07/14 19:52
→ 本人4樓因為有看到107.7以前離職適用舊法,還是我理解錯誤>"< 07/14 20:08
→ maniaque5樓以離職日的 105.12 的請求權開始算, 07/14 20:27
→ maniaque6樓保險歸保險(公保/勞保),可以結清的是"退撫"部分 07/14 20:28
Lorry1197樓107.6.30前滿5年以上且“提”離職適用舊法... 07/14 20:28
→ Lorry1198樓對喔,原po在105就滿5年且離職,犯蠢 07/14 20:30
porkeey9樓原來是修法前離職,那恭喜了^_^ 07/14 20:59
charles26910樓看看退休是幾年後的事情 還很久就建議先領走可能比較 07/14 21:01
→ charles26911樓好 07/14 21:01
→ ezmantalk12樓我印象舊法請求權是5年107修正時才配合行程幻改為10年 07/14 22:30
→ ezmantalk13樓你要確認一下舊法請求應用舊法請求權時效 也就是你逾 07/14 22:30
→ ezmantalk14樓請求權時效了吧? 憑印象回 你自已再確認 我懶得翻了 07/14 22:30
→ mmaaccaa15樓我剛好選在107年6月30日離職,適用舊制所以政府提撥部 07/14 22:57
→ mmaaccaa16樓分可一併領回! 07/14 22:57
→ mmaaccaa17樓當初剛好買方,就去申請領回拿來繳頭期! 07/14 22:58
→ mmaaccaa18樓房 07/14 22:59
ea971523419樓恭喜,還可以領 07/14 23:06 malite20樓7年多年資,應該有70萬以上吧? 07/15 11:09
ciphercindy21樓我跟15樓ㄧ樣~XD 07/19 16:50
→ pttfm22樓太明智了,在惡法修正適用前就離職,沒被打35折 07/25 02:35
→ 本人23樓回來謝謝大家解惑,領回65左右 06/2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