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有關提敘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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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事高手好,我之前有正式教師的年資,目前任職資訊職系的工作,

若要提敘之前正式教師的年資,是否一定要文教行政中的教育類的工作才可以,

此部分我已經去電銓敘部,但承辦窗口居隔中。其實我只是想詢問各位人事高手,

身邊有無類似案例可以參考,不好意思,若有打擾,請多包涵。

我有查到以下案例:

○鄉鄉長於 103 年底上任後,即任用○○○為機要秘書,○秘書曾任公立國小教師,最高曾敘至 370 元,該公所機要秘書職務列等為單列薦任第八職等。
該所即依「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公務人員薦任第八職等比照教育人員薪級為350 元以上,○秘書於服務教職最後兩年所敘薪級為 350 元及370 元,該所即請原服務機關開具服務證明並詳列工作內容,
送請銓敘部自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一級提敘為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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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樓抱歉,好像文章貼上有重複。 07/05 15:50
maniaque2樓公所秘書是 "行政職",資訊是"技術職",關鍵字"性質相近" 07/05 17:35
maniaque3樓然若"曾兼任行政職缺",可以於取得服務證明後,試看看 07/05 17:36
maniaque4樓另可參照"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 07/05 17:37
maniaque5樓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07/05 17:37
maniaque6樓第五條,但此條同樣也有 "性質相近" 之要件 07/05 17:38
ezmantalk7樓兩個要件 是性質相近及職等相當 職等相當應該是不會有 07/05 18:06
ezmantalk8樓大問題 性質相近最近銓敘有個解釋是按職組職系表來看 07/05 18:06
ezmantalk9樓個人覺得規定是採嚴 而且教育跟資訊差非常多 即使你是 07/05 18:06
ezmantalk10樓教資訊亦同 你還是銓銻部判斷為宜 07/05 18:06
talesb7223211樓看職組職系表 07/05 18:16
octopuso1c12樓證明教師工作時有從事到跟資訊相關業務,是可以幫助 07/05 18:44
octopuso1c13樓銓敘那邊下判斷,但要看原po之前的單位願不願意幫你 07/05 18:44
octopuso1c14樓了。 07/05 18:44
octopuso1c15樓需要一些連結,否則光憑職系判斷,一般正常都會認為 07/05 18:45
octopuso1c16樓差異太大 07/05 18:45
nsemanny17樓正式教師應該比公務員優 07/05 19:06
nsemanny18樓工作分配主導性就有差 07/05 19:07
本人19樓謝謝各位大大說明。 07/06 05:40
airlow20樓不行的話,試試看先跳到教育行政類這種比較沒大問題的,取 07/06 09:42
airlow21樓得提敘後,就可以再調回資訊了吧?不過這真的有點麻煩就是 07/06 09:45
ds1999h22樓樓上,人事4你? 07/06 11:31
catandman23樓A大的解法很貼心 07/07 12:18
本人24樓銓敘部回復,只調到文教行政職系即可提敘,謝謝各位大大 07/13 14:09
本人25樓銓敘部敘明包括文化局等之前所謂的文化行政職缺亦可。 07/13 14:10
本人26樓目前是用職系來判斷。 07/13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