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是憲法所賦予,但公務員實務上常被要求擔任選務人員,在工作地與戶藉地不同時,
就無法投票了,等於變像被剝奪了投票權。是否應該保障選務人員的投票權,一律允許工作
地投票,以符合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權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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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2樓在無法確保選務人員可在工作地投票,確保選舉權不被變像剝 06/09 11:03
→ 本人3樓奪之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公務員不得拒絕擔任選務人 06/09 11:03
→ 本人4樓員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的意旨 06/09 11:03
migration2655樓當然 06/09 11:24
→ maniaque6樓你若能夠習到高階的分身術,就可以投票啊(誤~~~) 06/09 11:30
→ maniaque7樓不然照你這邏輯,警察消防那天也要回去投票,對吧?? 06/09 11:31
forevernew8樓沒有人捍衛憲法賦予警察的投票權,當警察之後,從來沒 06/09 11:37
→ forevernew9樓有投票過 06/09 11:37
tcod10樓都在地方工作了 戶籍卻不在地方是很奇怪的事 06/09 11:43
→ cocoring11樓為什麼在地方工作,戶籍地一定要在地方? 06/09 12:00
j6ru04jo312樓是,但你能怎麼辦?不投塔綠班嗎? 06/09 12:09
wieter13樓去打訴訟啊,搞不好又來一個驚世判決。 06/09 12:58
→ ck2oliver514樓我也不懂為何在地方工作戶籍要在那 06/09 13:13
webberpopo15樓要不然國家保障考上的都能回戶籍地我就沒意見 06/09 13:20
→ fbtm16樓應該是不能強迫當選務人員吧! 06/09 13:23
→ 本人17樓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59條,受遴派擔任選務人員之 06/09 14:38
→ 本人18樓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06/09 14:38
kobe58110519樓想知道答案的話就去打憲法訴訟吧 06/09 15:04
maniaque20樓國家[沒有限制]你投票權行使,只是[你有職責在身] 06/09 15:27
→ maniaque21樓個人是不知道鄉民能不能理解 [限制] 的意涵 06/09 15:28
→ maniaque22樓就好比,你可以想吃你任何想吃的食物 06/09 15:29
→ maniaque23樓假設你今天參加會議,你想吃鰻魚飯便當 06/09 15:29
→ maniaque24樓偏偏主辦單位只幫與會人員買豬排便當 06/09 15:30
→ maniaque25樓要吃鰻魚便當必須要跑到30公里外的地方才能買 06/09 15:31
→ maniaque26樓而你去買便當,你就無法參加會議,會被機關送考績會 06/09 15:32
→ maniaque27樓你能跟機關說,因為我想行使我吃鰻魚飯的權利 06/09 15:32
→ maniaque28樓所以機關不能派我參加會議 06/09 15:33
→ maniaque29樓但是機關說[我沒有禁止你吃鰻魚飯,只是要你執行公務] 06/09 15:33
→ maniaque30樓[你是機關負責參加會議的人,這就是"你的工作"] 06/09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