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請問為什麼行政院發文都不留承辦人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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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行政院發文、行政院秘書長發文為什麼可以不留承辦人,要詢問案情或是要問為什麼要重複發文都不知道要問誰

收到一週前一模一樣的公文(日期、字號),還要自己去比對到底哪裡不一樣,發現原來是附件文字有修正(但是為什麼不在第二封函寫更正附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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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8411021樓 05/10 17:07
Unfriendly2樓1樓不是號稱沒考上初等五等去萬華賣屁股嗎? 05/10 17:12
porkeey3樓哈哈哈 05/10 17:16
za7550294樓說明段也沒寫嗎?如果是法院或地檢來文有的也不會寫,但 05/10 17:33
za7550295樓至少書記官電話會寫在說明段 05/10 17:33
segio6樓人家大院高級的.. 05/10 17:40
erin05547樓我也不想留名字 05/10 17:46
Unfriendly8樓 05/10 17:48
Unfriendly9樓 05/10 17:48
Unfriendly10樓 05/10 17:48
Unfriendly11樓 05/10 17:48
Unfriendly12樓總統府、行政院都沒有留承辦人、聯絡電話、email,行 05/10 17:52
Unfriendly13樓政院自己頒訂文書處理手冊規定機關公文須註明承辦人 05/10 17:52
Unfriendly14樓、機關地址、電話、傳真、email,矛盾又雙標,可以選 05/10 17:52
Unfriendly15樓擇,當然不想留姓名與聯絡電話、email,每天都要應付 05/10 17:52
Unfriendly16樓刁民真的不堪其擾 05/10 17:52
m063082117樓真的機掰 05/10 17:55
SAMON556618樓可以不留我也不想留啊,只是只會討好刁民的賊頭猴鬼父 05/10 18:14
SAMON556619樓市府要求承辦人一定要留全名。收到中央機關「簡潔的」 05/10 18:14
SAMON556620樓聯絡資訊,只能說羨慕。 05/10 18:14
kissung21樓那一間其實就只有三個人在上班而已,就是院長、副院長跟 05/10 18:20
kissung22樓我三人而已,剩下的都是我們的幕僚。 05/10 18:20
payeah23樓高級文官當承辦人的一級機關,怎麼能讓刁民電話騷擾 05/10 18:29
parappa24樓真好,亂發文都不用負責 05/10 18:30
lbsiii031525樓人家高級公務員 在那叫什麼 05/10 18:55
ghghfftjack26樓有些機關就留姓氏而已 有些全名都得留 完全無法理解 05/10 19:01
ghghfftjack27樓這差別到底是 05/10 19:01
Rainbowdays28樓沒有留還是可以打去罵啊......只是就算留你也不敢罵 05/10 19:01
Rainbowdays29樓其實也沒差了 05/10 19:01
chouwang6830樓翻譯:本府與本院是我泱泱大國政治權力中心,你有聽 05/10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