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13378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增訂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得訂定
共用編制表的法源依據等規定,期盼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等,使公務人員任用法制更
加周全。
立法院修法,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立法院修法,放寬具雙重國籍國民任公職規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10月併案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等案,當時銓敘部長周志宏列席報告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因應機關彈性用人需要,
適度簡化修編作業,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機制,以及合理規範公務人員任用消極資格等。
關於修法重點,周志宏表示,依現行規定,各機關的組織法規訂定方式,原則上是一機關
訂定一編制表,列明其所置職稱的官等職等及員額;近來部分機關為有效運用人力資源,
提出由其所屬各業務相近的機關、學校,於總員額控管的前提下,共用一張編制表的建議
,因應機關彈性用人需要。
為此,這次修法增訂同層級類別相同機關,得訂定共用編制表的法源依據。
周志宏也提到,這次修法新增試用人員如有其他不適任情形且有具體事實,機關長官得依
其實際試用情形,予以考核為成績不及格,也增訂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不得調任其他職系
的限制。
此外,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一第一項條文規定,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
其他情事,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復職。委員會審查時,將「復職」
修正為「回職復薪」。
上述條文在委員會審查時,照考試院提案通過,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在場立委並未
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為落實懲處處分,淘汰不適任人員的意旨,三讀條文規範,把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
公務人員的情事,納入明文規範,以及增訂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因外國法令
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於一定機關及職務範圍內,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也修正未依限完
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者,應予免職的規定。
心得:
達官貴人的外國籍子女
要大量進入公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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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52182142.A.B64.htmlea97152341樓破爛公職他們才不會來好嗎 05/10 19:31
→ Unfriendly2樓趙怡翔、蕭美琴們(?) 05/10 19:38
→ ezmantalk3樓標題是雙重國籍 但內文沒有 不過本次修法修入試用可不 05/10 19:56
→ ezmantalk4樓及格 試用不可轉換職系 試用不會是像現行真只是走六個 05/10 19:56
→ ezmantalk5樓月 這為何不提? 05/10 19:56
→ enjoythegame6樓每次輪替都換一波剛剛好 05/10 19:58
maniaque7樓這是為一開始就有雙重國籍條件的特用條款 05/10 20:05
→ Rainbowdays8樓試用不是本來就可以不及格,我機關有試用沒過的啊 05/10 20:42
→ Rainbowdays9樓只是那個是肉眼可見的完全無法溝通..... 05/10 20:43
→ junalu10樓想請問復職改成回職復薪有什麼實際影響嗎? 05/10 22:17
piercingX11樓去你媽的 我當初守法放棄是為了什麼 05/10 23:44
carterdunk12樓早知道 05/11 00:24
→ Sandytw13樓這是給外國法律規定國籍不可放棄的人用的,但當事人還是 05/11 08:51
→ Sandytw14樓要向該國提出申請放棄,並經外交部查證 05/11 08:51
→ segio15樓這種人很少吧.為啥要為了特定少數狀況去開後門? 05/11 08:57
shinkiro16樓党的雙重國籍要當官,open 05/11 09:00
chungrew17樓@segio. 台灣擁有雙重國籍的總人數很多 05/11 09:05
→ chungrew18樓根據某會計師統計,至少有80萬人有雙重國籍 05/11 09:06
→ segio19樓不能放棄國籍的國家沒有很多.至少不包含熱門大國.. 05/11 09:06
→ chungrew20樓為什麼呢?其實這跟中華民國的歷史制度有關 05/11 09:07
→ chungrew21樓我們中華民國的僑生政策其實就是最大的破口 05/11 09:07
→ segio22樓你要不要看我下面那篇蘋果報導再來抒發感想.牛頭不對馬嘴.. 05/11 09:08
chungrew23樓除了美國、日本之外,香港、澳門、緬甸、大馬的很多用 05/11 09:10
→ chungrew24樓僑民僑生名義的人,事實上有外國籍,台灣在這一塊上面過 05/11 09:10
→ chungrew25樓去門開的很大。 05/11 09:10
chungrew26樓現在修法當然是只限智利這類屬地主義國家 05/11 09:11
→ chungrew27樓但就像破窗效應一樣,既然有了破口,擴大或放寬是遲早 05/11 09:12
→ chungrew28樓的事 05/11 09:12
aisansan29樓先規定放寬,到時就能用解釋放更寬,等著看好了 05/11 09:50
justeat30樓越有彈性就越好搞鬼呀 05/11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