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昨天跟朋友A聊到,近來主管賞識A的工作能力,打算將A調至另一鄉鎮接任主管職,已向
主管表示無意願,但長官似乎想要硬派,另外A近期有輕度憂鬱傾向(去年底開始有去醫
院定期就醫及服藥)加上本身A家人也罹患疾病需就近照顧家庭,新調任的主管職離A家約
莫15-20公里,請問A可以如何救濟呢?
1、簽收派令,先到新機關任職申訴、再申訴。
2、在派令發之前,擅打職務報告檢附診斷證明,敘明本人無意願接任該主管職,拿職務
報告去掛號給人事單位簽核。
3、直接拒絕簽收派令,接受抗調懲處。
謝謝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5.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6916018.A.36E.html→ Unfriendly1樓 03/10 20:49 → Unfriendly2樓 03/10 20:49 → Unfriendly3樓 03/10 20:49 → Unfriendly4樓 03/10 20:49 → Unfriendly5樓先判斷個案的陞遷是「內調」還是「遷調相當職務」, 03/10 20:58
→ Unfriendly6樓再來定性是「內部準備程序」「管理措施」還是「行政 03/10 20:58
→ Unfriendly7樓處分」,前二者對應救濟是依保障法第77、78條申訴( 03/10 20:58
→ Unfriendly8樓向原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後者行政處分 03/10 20:58
→ Unfriendly9樓的救濟是同法第25條向保訓會提復審,不服復審決定則 03/10 20:58
→ Unfriendly10樓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03/10 20:58
→ Unfriendly11樓但還是依個案實際情形,先分別與所屬上級主管、人事 03/10 21:00
→ Unfriendly12樓單位討論與溝通,也可以致電詢問所屬人事處或保訓會 03/10 21:00
→ Unfriendly13樓,本板不負責背書 03/10 21:00
wands14樓3 03/10 21:01
swilly090615樓U大真的很nice 直接處理問題 不評論八卦 03/10 21:15
→ ezmantalk16樓不是當事人有啥可以評論…只有原po一定之言就講規定就 03/10 21:18
→ ezmantalk17樓好了 不過我是建議私下問比較好 在本版多的是一問就被 03/10 21:18
→ ezmantalk18樓同職場的知道了 03/10 21:18
→ ezmantalk19樓所謂救濟 沒有資訊落差 是會有武器被看光光的風險… 03/10 21:19
→ Unfriendly20樓同意ez前輩見解 03/10 21:22
→ sleepcat61221樓拒絕簽收不是有效的救濟方法,機關不撤銷派令就得去 03/10 22:20
→ maniaque22樓聽起來像是一條鞭的 03/10 23:24
→ maniaque23樓拒派就是記過而已,去google 高雄的警官輪調 03/10 23:26
→ maniaque24樓花媽時代記了幾個抗派的警官 03/10 23:27
→ maniaque25樓人家也不是傻子,去接警備隊主管,連坐扛到的記過數vs拒派 03/10 23:27
→ maniaque26樓的一次性懲處 03/10 23:28
ponyliao27樓這篇要好好收藏,以備不時之需 03/10 23:32
TEYU2128樓推u大好人一生平安 03/10 23:44
cyt160029樓記得派令後面是不是都會寫不服派令的救濟方式 03/10 23:50
→ timidwei30樓再去溝通吧 有很多方式可以用 也有可能有人想要你的位子 03/10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