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考取104年司法特考五等,105.5.1合格實授
有購買當兵年資1年,
目前委二本二,110年考績尚未確定,
有「實際任職6年內(至111.4.30止)不得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
以外機關任職」之限制,
今錄取110年高考三級法律廉政類科,正額預計111.2.22公布分發結果
人事法規尚不熟稔,想詢問休假、退撫年資等相關事宜~
還懇請前輩、版友予以指導協助,謝謝!!
1.有先詢問人事室有關休假年資權益,得到的答覆是說,
休假可以帶到新單位使用並併計,但我爬了這篇文之後 (
#1WN3MCIS),
(1)看起來年資會中斷?
(2)還是會因為銓敘部 110.08.24. 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2號函而有所不同?
而我的情況是否屬於第(三)點之情況呢?
「(二)現職公務人員因復應考試錄取分配機關實施訓練,於該段訓練
期間經以其原具任用資格先行派代者,以其屬請假規則第 8條
第1項規定所稱公務人員因轉調(任)年資銜接,其休假年資
得前後併計之情形,是渠等人員之休假得賡續實施。
(三)現職公務人員因復應考試錄取分配機關實施訓練,於該段訓練
期間未經以其原具任用資格先行派代者,以其屬請假規則第 8
條第2項規定所稱年資未銜接之情形,是有關其休假日數之計算
,應俟渠等人員訓練期滿並經派代任用後,併計相關得採計之
休假年資,依請假規則第7條第2項規定,按其派代當月至年終
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 1月起核給休假;至上開人員如於派代
當年度另具有經本部銓敘審定有案之任職年資,得將該段任職年
資合併其當年度經派代後之在職月數,計算其當年度在職月數
比例,於次年1月起核給休假。」
2.爬了銓敘部的臉書,但因不熟還是不太確定:
https://zh-t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posts/2975450206042223 (說明裡連結也有點去看)
3.個人思考是:
(1)原考試限制轉調機關期間差那幾個月,尚未屆滿..
(2)但新機關是在原限制轉調機關範圍內,屬於廉政署及政風機構。
(
https://www.moj.gov.tw/2204/2205/2472/10384/) (3)同官等高2職等範圍內可以權理:
目前委二,但委五屬於高三個職等而不符合此條件,
但"假如"今年因為考績升至委三,請問這樣子的話會有符合嗎?
(4)職系的部分,並不曉得是否符合規定,又司法行政職系能否調任
廉政職系呢~?
4.人事是說公務人員相關年資,可以併計,但這一塊我並不清楚無法確定,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
(1)是否能併計退撫年資,還是會中斷?
(2)休假年資真的能帶到新單位嗎? 還是需要在離職前休完,
並且先行刷完國旅卡額度呢?
謝謝各位前輩的協助,小弟知道自己的確不熟,一定有錯誤觀念的地方,
還請指導觀念有誤的地方~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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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41560804.A.342.htmlpognini1樓1.現制休假年資不會中斷(除非您2/21前提早離職) 01/07 21:28
→ pognini2樓2. 休假要在現職機關休完。 01/07 21:28
→ pognini3樓3.實務訓5個月期間非正職公務員,故不具繳退撫資格,退 01/07 21:28
→ pognini4樓撫年資會中斷。 01/07 21:28
→ nsemanny5樓升上三職等應該就不中斷了 01/07 21:32
→ Unfriendly6樓以前兵役與司特五的年資可以併計休假年資、111年委二 01/07 21:52
→ Unfriendly7樓跨到委五薦六年資中斷、司法行政與廉政同屬法務職組 01/07 21:52
→ Unfriendly8樓 01/07 21:53 → Unfriendly9樓111年因為110高考分發報到、在新機關沒有休假,所以 01/07 21:57
→ Unfriendly10樓目前司特五有的休假日數與國旅卡要在離職去新機關報 01/07 21:57
→ Unfriendly11樓到前休完刷完喔 01/07 21:57
→ eglaibls12樓恭喜喔!目前少數還值得考的類科~法律廉政 01/07 22:01
sleepcat61213樓休假年資直接接續和年資併計是不同的概念 01/07 22:02
→ ezmantalk14樓這位同仁你要先弄清楚一個概念 退休年資和休假年資是 01/07 22:31
→ ezmantalk15樓不一樣的東西 以休假年資來看 你的休假年可以從你司特 01/07 22:31
→ ezmantalk16樓開始算 如果你去高普考和司特報到離職同一天 年資會繼 01/07 22:32
→ ezmantalk17樓續算 但你今年的假是在司特算司特的 到高考訓練時沒有 01/07 22:32
→ ezmantalk18樓假(因為你就你自已貼的函釋(三)) 退休年資因為現在不占 01/07 22:33
→ ezmantalk19樓缺訓練且你非調任方式辦理訓練 所以訓練期間沒繳退撫 01/07 22:33
→ ezmantalk20樓退休年資沒繳就中斷 這樣你明白嗎? 01/07 22:34
→ ezmantalk21樓另外提醒你 你去新單位不能重複刷國旅卡 因為現在沒年 01/07 22:35
→ ezmantalk22樓資也有3200 而且110年的高普考 5-6月就會訓滿了… 01/07 22:36
謝謝P大、U大、EZ大、S大的解說!! 也謝謝eg大的祝賀~
我試著整理如下看看:
1.原機關離職日跟新機關報到日若是同一天,休假年資可以併計,
但今年休假部分須於原機關休完,至新單位之後沒有假,
112年度可以依照之前的休假年資予以併計,可以有21天的休假。
2.國旅卡跟著休假年資走,所以今年在原機關就要先刷完,至新機關
時於當年度不能再重複刷國旅卡。
3.退撫年資部分,由於非以調任方式為之,實務訓練期間非正式公務員
故無法繳退撫,退休年資會中斷~
剩下有一些小疑問:
(1)ns大說的升上三職等應該就不中斷了,想請問是否就因此符合
調任要件,退撫年資就不因此中斷?
(2)承上,若退撫還是會中斷,那之後能否可以不用申請發還退撫基金,
於再任之後,可以予以併計?
以上~真的很謝謝您們!!!
→ ezmantalk23樓你明年的休假 應該是21*及格到年底的比例 01/07 23:13
→ ezmantalk24樓關於你的(1)情形有點尷尬是因為升等任用都有等銓敘部 01/07 23:14
→ ezmantalk25樓審定 若你確定你2職等全年考績裡有二甲或二乙一甲 01/07 23:14
→ ezmantalk26樓你要問一下你報到的單位該怎麼辦 因為在審定的狀況下 01/07 23:15
→ ezmantalk27樓對方是不能依任用法施行細則21-1行商調程序 01/07 23:15
→ ezmantalk28樓職組職系我是沒看 前提是司法行政可單向調任廉政 01/07 23:16
→ ezmantalk29樓後面漏字…補一下 沒審定的狀況下是不能行商調程序的 01/07 23:17
→ ezmantalk30樓但其實審定追溯的話 你自1/1如有調任資格 依前開規定 01/07 23:17